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50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将于11月中下旬举办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年会交流材料遴选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已获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得“挑战杯”省级赛事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
二、推荐限额
各学院从符合推荐范围的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及创业推介项目,原则上每类不超过1项。
三、推荐要求
1.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中国大学生创业网,网址http://chinadxscy.csu.edu.cn/)的规定,认真准备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及时向所在学院提交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相应的推荐意见表。
2.各学院确定推荐的交流材料,须填写《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材料登记表》,并于2016年6月3日前将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展板内容、创业推介项目简介和对应的推荐意见表以及推荐材料登记表等材料一并发送至jyk@fync.edu.cn。学校将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1. 教育部教高司函〔2016〕27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九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doc
2. 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资料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资料.rar
教务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