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含扩大会议)请假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0    浏览次数:

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促进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含扩大会议)成员应该按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求,认真参加规定学习,不得无故缺勤。为了严明学习纪律,现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因公、因私请假手续明确如下:


  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成员无法参加集体学习,须本人以书面或短信等形式向学院党委书记请假;


  二、所有请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完成(突发事件除外)。因各种原因,本人确实无法完成书面或短信请假的,可由相关人员代行请假手续;


  三、中心组集体学习实行到会签到,每半年对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通报,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