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校研〔2024〕7号)和《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评优工作实施办法》(校研〔2024〕2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和评审标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生自主申请并自主测评的基础上,班级评审工作组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到学院,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评议,现决定对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议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9月19日至9月25日。
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到学院办公室(三里桥马院203办公室)反映或来电来函反映(联系人王继云,电话0558-25962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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