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研成果认定程序和提交材料
1.提交《个人成果认定表》(/fynu/mu_www/kyc/info/1034/5905.htm)和论文检索报告到科研处进行认定。
2.论文及相关材料
论文需提供安徽省具有教育部科技查新资质工作站出具的论文检索报告,检索报告需标明作者信息(包括姓名、单位、数据库收录情况等,具体办理方式可参考(/fynu/mu_www/kyc/info/1034/5832.htm)。
2.主持、参与科研项目材料
主持项目:需提供项目批文(带公章的项目批文原件或带依托单位公章的批文复印件、已结项科研项目需提供结项证书)
参与项目:除项目批文外,还需要项目申报书、结项证明(项目申报书封面、成员页的材料需加盖、项目依托管理单位科研部门公章,且留有经办联系人电话)。
3.知识产权材料
知识产权需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著作
著作:独著或者参编著作需提供原件以及封面、封底和版权页复印件,且该著作能在中国出版物数据服务平台上能核实信息(https://pdc.capub.cn/index.html)。
5.科研奖励
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科研启动经费办理
1.在融合门户中,新科研管理系统的科研项目模块中新增校级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在职和引进高层次人员待遇发放一览表》复印件(联系人事处郑老师办理,电话:2596798)和《阜阳师范大学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下载地址:/fynu/mu_www/kyc/info/1034/5689.htm),并携带相关材料纸质版到科研处秘书室联系许老师登记办理。
2.携带《在职和引进高层次人员待遇发放一览表》复印件在科研处登记后,携带该表到财务处预算管理科录入财务账户(正行楼2楼217,电话2596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