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阜阳师范大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校国资〔2021〕11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单位与测评对象
1.参与测评单位(27个):保卫处、财务处、第二附属中学、校工会、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基本建设处、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教育集团、教育学院、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审计处、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图书馆、外国语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校党政办、校医院、信息化中心、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处等。
2.测评对象(8个):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4月11日起更名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1月4日起更名为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和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测评内容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编制、评标组织、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水平、质疑(异议)投诉解决能力等方面。
三、测评流程
1.单位自主测评:参与测评单位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实行“一项目一考核”,如实完整填写测评表(附件1)。测评表于12月23日前送至西湖校区正行楼1413室国资处采购中心,联系人:芦广银,电话:2595956。
2.测评结果核算:国资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汇总统计测评情况,测评结果核算方法:代理项目总分/代理项目总数。测评结果低于80分不续签下一年合同。
四、工作要求
1.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测评工作,按时完成自主测评并提交测评材料。
2.测评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单项目汇总平均分低于80分的,请附详细情况说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做到有理有据。
附件: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满意率测评表
2.2022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项目一览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