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阜阳师范大学采购办法》(校国资〔2020〕10号)相关规定,拟对2022年度学校二级单位自主采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2022年度本单位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限额标准以下自主采购项目(含科研采购)。
二、检查方法:本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集中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单位自查: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年度本单位自主采购项目,按照“一项一档”原则整理归档采购资料,开展自查并填写《阜阳师范大学二级单位自行采购项目自查表》。
2.移交采购档案:各单位将检查范围内采购项目档案移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3.学校集中检查:学校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各单位自主采购情况进行集中核查。
三、相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自查过程需严肃认真,不得漏报、错报或隐瞒不报。
2.本次检查情况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本年度无符合检查范围采购项目的单位也请零报告。
3.各单位在12月12日前将《阜阳师范大学二级单位自行采购项目自查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和电子版(电子政务点对点发送)报送至正行楼1413办公室,联系人:芦广银,联系电话:2595956。检查范围内采购档案一并移交。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阜阳师范大学二级单位自行采购项目自查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