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责任,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阜阳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国资〔2019〕15号)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度岗位变动教职工国有资产交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接人员范围
1.2020年度退休人员;
2.2020年度岗位调整人员。
二、时间要求
1.9月25日前岗位变动人员,在11月25日前完成资产交接;
2. 9月25日后岗位变动人员,在其岗位变动文件下发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资产交接。
三、交接资产范围
1.退休人员、跨部门调整岗位人员,填写附件1;需交接不同单位资产的,分单位填写申请表。
2.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岗位变动的,原行政主要负责人与现行政主要负责人需办理单位资产整体交接手续,填写附件2。
3.使用科研、人才引进等专项资金购置的科研类资产,领用人在跨部门调整岗位时,填写附件3。
四、办理程序
1.资产交接数据由相关单位资产管理员或个人联系国资处国资科获取。
2.交接完毕后,将签字盖章的资产交接申请表(含电子版)提交国资处国资科。
五、工作要求
1.本次资产交接工作是落实省厅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整改和学校夯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通知到每一位需要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领导和教职工,不得瞒报、漏报、虚报,切实做好资产交接工作。
2.为压实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学校对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要求“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变动的,原负责人与现负责人需及时办理单位(部门)全部国有资产书面交接手续”。本年度首次开展单位资产整体交接,请相关单位认真按文件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六、相关说明与材料报送
1.资产交接手续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国资处国资科(正行楼1413室),联系人:吕盼盼,电话:2596396。
2.按照规定时间,将签章的书面和电子材料一并报送国资处国资科。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国有资产交接申请表(领用人调整)
2.阜阳师范大学国有资产交接申请表(单位资产整体交接)
3.阜阳师范大学国有资产交接申请表(校内调拨)
阜阳师范大学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