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关于培育技术经理人有关要求,推进安徽科技大市场建设,加快全省技术经纪人队伍培养步伐,推动完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评价及职称评定体系,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安徽创新馆服务管理中心)拟于3月29-31日举办2023年第一期安徽省技术经纪人(初级)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安徽创新馆服务管理中心)
二、培训对象
1. 省内各市县科技系统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优先考虑一线科技特派员;
2. 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企业中技术转移工作人员;
3. 科技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要求,课程设置为公共知识模块、政策法规模块、实务技能模块、能力提升模块四个课程模块。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9-31日。
地点:合肥市云谷路与环湖北路交口西北角安徽创新馆3号馆2楼创新演播厅。
五、考核及证书
本次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安徽创新馆服务管理中心)颁发技术经纪人(初级)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合格学员统一纳入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中、高级技术经理人培训备选名单,获得进入安徽科技大市场服务资格,并结合技术交易服务积分,遴选优秀学员参加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按照《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规定,参加相应级别的技术经纪培训并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颁发的结业证书视同完成当年度专业课继续教育学时。
六、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扫描下图二维码填写信息即可。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培训计划招收100名学员,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21日17:00止,报名结束后三天内收到短信通知即为报名成功。
2. 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仅收取教材、证书等资料费300元。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 每个单位限报2人,已经获得基地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无需重复报名。
4. 现场报到时需提供2张2寸照片、盖章版报名回执表(见附件)。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陈 昕 电话:0551-65909068
李丹宁 电话:0551-65909083、18098799914
注:请我校科研人员积极参加,凡成功报名参加培训的,科研处予以资助相关费用。联系人:孟老师,2596562。
附件:安徽省技术经纪人(初级)培训班报名回执表.docx
安徽创新馆服务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