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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展规划办    时间:2024-01-11   来源:    阅读:

各处室、信息中心(图书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19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统计数据质量,切实做好学校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事业统计指导思想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统计信息支撑,以实际行动助力建设教育强国新篇章。

二、教育事业统计基本原则

(一)依法统计原则。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杜绝虚报、瞒报,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

(二)求真务实原则。以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填报和提供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三)强化责任原则。利用静止的统计数据,反映动态的教育工作,把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各部门领导作为统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做到统计数据与各数据来源的业务系统数据一致,有源可查。

、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执行新版统计调查制度

数据统计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2023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附件1),该制度是开展数据统计的“行动指南”,各部门准确理解各项指标内涵,理清数据之间关系,扎实开展统计调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开展高校多点办学数据填报

学校(机构)代码是确定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据,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按照主校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两个类别如实填报学校办学点信息。

(三)开展统计季报工作

教育部自2021年起正式实施《教育事业统计季度调查表》,学校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完成专项数据报送。2023年季报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2次季报统计工作,本年度第三次季报和此次年报工作一并开展。

)完成统计年报工作

教育统计年报采取一年一报,高等职业院校涉及学校基本概况、学生、教师、校舍、资产等类别47张表格统计数据。

规范教育统计台账记录、更新

统计台账是统计数据来源的原始凭证,是数据核查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要如实准确地做好统计台账的信息更新工作,提交数据时应保存好数据来源的底册和台账,以便核查。

(六)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省教育厅每年11月份组织各高校集中开展现场数据评审及抽取部分学校进行数据实地核查,各部门要针对填报的数据和提供的台账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做好统计数据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学校资产系统等业务系统、统计报表数据的比对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源头质量。

四、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安排

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围绕学校基本概况、学生、教师、校舍、资产等统计内容的数据填报和统计台账数据填报等内容组织开展,统计填报涉及47张表格,具体安排如下:

(一)任务分工

根据填报内容和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发展规划已将填报内容进行归总梳理和任务细化分工,详见《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

)统计时间

1.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本次统计时点为2023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2.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本次统计时期为20229月1日至20238月31日。如毕业生数、复学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918

规划办根据省厅及教育部文件精神,制定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表》(附件2)进行任务分解,拟定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召开校内布置会,明确各部门分工

第二阶段:数据采集阶段(919926日)

各责任部门根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表》(附件2),指定本部门统计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全部数据的填报,报送至发展规划

第三阶段:数据录入、校验阶段(92710月5日)

发展规划对各责任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系统录入、逻辑校验,并将需要修改的数据返回各部门修改。

第四阶段:数据审定、上报阶段(10月5日-10月10日)

发展规划再次对各部门上报数据进行整理、汇总,逻辑校验全部通过,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领导及相关会议审定上报教育厅。

阶段:省教育厅组织数据核查、数据评审及汇总阶段(11月份

各部门配合发展规划办完成省教育厅数据核查及问题数据的修订,上报关于落实统计监督职能诊改工作情况、教育统计信息化经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对于学校建设发展的重大意义。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直接关系到我校办学条件达标、省域“双高校”建设十四五规划各项重要指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准确、按时完成数据填报任务。

(二)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部门领导应为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提交的数据材料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报分管校领导审阅。各单位各部门应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填报工作。

(三)注意各项数据的采集质量,加强核查。各部门所填报数据务必与上一年度数据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对相近的两个年度主要数据增、减比例过大的,特别是数据增减超过10%的,需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异常数据说明表(附件3)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人员名单、学历学位证书、工资课酬流水、采购发票、资产台账、产权证明、施工许可证、验收报告、独立使用协议等。

(四)后勤保卫处负责的占地面积及校舍建筑面积和固定资产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人事处及校企合作处负责的师资数据、信息中心负责的图书数据,这四类数据需要参考佐证材料清单及整理规范(附件4)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五)各部门负责人和填报人应认真学习有关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附件5)及2023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附件1),确保统一标准采集填报数据。数据采集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严禁工作推诿。

(六)各责任部门请于202392616:30前,将统计报表电子版(附件6)、数据异常说明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附件4)发至规划办,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规划办纸质版经反馈修改意见通过逻辑校验后再提交)。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办。

 

附件:1.2023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2.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

3.异常数据说明表

4.佐证材料清单及整理规范

5.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

6.需要填报数据的各类空白表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规划办

                   202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