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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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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验收筹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25   来源:    阅读:

各一流校项目所在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验收工作的通知》(待批稿),经研究,组织开展我校一流校建设计划验收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工作要求

建设期内,项目建设资金全部落实到位且基本支出完毕;学校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在制约学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在综合改革、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实现了预期建设愿景,社会声誉较高,总体水平达到全国一流,在全国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教育厅验收工作包括学校自评、专家验收、确定验收结论三个验收程序。其中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通过和暂缓通过,具体要求见附件1.1项目验收工作要求。

注意,除特别说明外,建设成果和数据统计范围为2016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计算生均指标时,学生数可不包括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实际招生学生数(学校应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相关处室、二级学院务必要对验收工作高度重视,全面投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分析研判,精准开展自评和验收准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验收工作材料。

二、验收工作重点

重点验收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资金到位、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

(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1.总体建设目标(量化指标)和项目建设综合进度表完成情况;2.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按省一类品牌专业验收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3.综合建设项目(不含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下同)完成情况。

(三)学校办学水平,包括:综合改革、教师队伍、人才培养、科研和社会服务、全国影响力和社会声誉等。

三、具体验收准备工作

(一)主体任务一览表

一、一流校验收主体材料


1、《审计报告》;

2、《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验收登记表》;

3、《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验收登记表》;

4、《高水平专业关键任务完成情况及标志性成果一览表》

5、《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6、《学校办学水平自评报告》

提交教育厅

二、高水平专业验收材料(由6个高水平分别提供)


1、《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2、《资金使用和管理报告》

3、《验收登记表》(与上述验收主体材料重复)

4、《关键任务完成情况及标志性成果一览表》(与上述验收主体材料重复)

提交教育厅

7个综合项目、6个高水平专业项目《任务书》2018-2020年验收要点佐证材料

网站建设

6个高水平专业项目关键任务完成情况佐证材料

网站建设

学校省级、国家级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

网站建设

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相关佐证材料

网站建设

《综合进度表》量化指标相关佐证材料

网站建设

(二)具体任务及要求

1、撰写《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负责部门:示范办

完成时间:10月15日

2、完成《审计报告》

说明:由财务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

完成时间:11月上旬

3、撰写《学校办学水平自评报告》

分工:

指标

主要观测点

负责部门

一、综合改革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人事制度、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改革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校办(牵头)、人事处、教务处、机电学院

二、教师队伍

教师队伍数量、结构、水平和高层次人才、代表性骨干教师等。

人事处

三、人才培养

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和毕业生质量。

督导室

四、科研和社会服务

科研和社会服务平台和项目、成果和获奖、经费等。

社科处

五、全国影响力和社会声誉

在全国的影响力和在社会的声誉。

示范办

具体要求:1)请各部门以建设期内办学水平提升为主线,按照分工参考《模板》(附件3.1-3.4),以模板中的建议大纲为参考,根据部门工作和改革发展中的关键成绩拟定总结方向。

2)各部门务必对总结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处室内、处室之间的研讨和分析。撰写过程中注意参考《省一流校建设中期检查意见反馈》(附件4),对教育厅中期检查中提出的关键问题、事项进行回应和强调。

提交时间:10月15日前提交报告初稿及佐证材料目录

10月27日前完成报告第二稿及提交佐证材料

4、填报高水平专业相关验收表格,撰写《高水平专业建设总结报告》、《资金使用和管理报告》

具体要求:1)示范办已于9月上旬通知6个高水平专业分别填报《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1.3)、《高水平专业关键任务完成情况及标志性成果一览表》(附件1.4),《高水平专业建设总结报告》、《资金使用和管理报告》请各专业负责人注意时间截点,按任务要求完成。

2)示范办已于9月上旬通知6个高水平专业分别撰写《总体目标实现情况及佐证材料》,补充《分项任务中的量化指标及佐证材料》,请各专业负责人注意时间截点,按任务要求开展总结。

完成时间:10月15日前

5、填报《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验收登记表》

分工:

表格内容

具体项目

负责部门

一、项目总体完成情况

(一)建设愿景、(二)建设的关键问题和重点领域、(四)标志性成果

示范办

(三)总体建设目标完成情况:量化指标

相关部门(详见表格备注)

二、项目建设综合进度表


相关部门(详见表格备注)

三、综合改革项目完成情况

3.1试点二级学院

机电学院

3.2人事制度改革

人事处

3.3学分制管理改革

教务处

四、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表


人事处

五、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社科处

六、自选项目建设进度表

6.1项目1:基于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的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江铃汽车学院体制机制建设

汽车学院

6.1项目2:“互联网+”数字化教学整体解决方案

教务处

具体要求:1)《总体建设目标完成情况:量化指标》、《项目建设综合进度表》中涉及相关定量指标需要佐证材料,由职能部门协助提供,详见表格;

2)人事处、教务处、人事处、社科处、机电学院、汽车学院需要关注各综合改革项目“完成情况”栏目,对具体要点的完成情况进行50字以内的总结。注意以定量描述为主,言简意赅、突出重点和达标点。

完成时间:10月15日

(三)其他方面重点工作

1、继续完成7个综合项目、6个高水平专业项目《任务书》2018-2020年验收要点佐证材料的补充和上网工作(示范办9月初已经分项目进行反馈),特别是部分具有统计时间截点(如高水平专业横向课题进账、学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及用户数量)的佐证材料,请及时更新补充,于10月15日前提交示范办,由示范办进行上网。

2、加强审核、查漏补缺学校国家级标志性成果并完善佐证材料。由各处室、二级学院联合审核学校各级、各类标志性成果一览表,对缺漏项目进行补充,并协助提供部分不完整的佐证材料。

除特别说明外,各类材料及报告请在指定日期前发送至示范办吴悦芳企业微信。

附件:

1.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1.1 项目验收工作要求.doc

1.2 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验收登记表(示范办预填).doc

1.3 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验收登记表.doc

1.4 高水平专业关键任务完成情况及标志性成果一览表.doc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200622发文稿).rar

3.《学校办学水平自评报告》模板

3.1 《学校办学水平自评报告》模板——综合改革部分(负责部门:校办、人事处、教务处、机电学院).docx

3.2 《学校办学水平自评报告》模板——教师队伍部分(负责部门:人事处).docx

3.3 《学校办学水平自评报告》模板——人才培养部分(负责部门:督导室).docx

3.4 《学校办学水平自评报告》模板——科研和社会服务部分(负责部门:社科处).docx

4.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工作中期检查情况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