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20年工作要点》(粤教办〔2020〕6号)文件要求,今年广东省教育厅将完成一流校验收工作。学校2020年2月29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学校从2020年3月开始全面启动一流校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学分制改革、“互联网+”数字化教学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建设目标、关键任务、验收要点完成情况核查及相关佐证材料收集工作,请你处务必高度重视,按时、保质、保量上交材料,以保证后续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展示建设成就,聚焦高质量发展
佐证材料整理需回归《建设方案》、《任务书》具体要求,全面总结,凝练特色,厚积薄发。提交佐证必须命中要点,不要简单堆砌,注意佐证内容聚焦项目改革的中心问题,结合高职教育发展重点,展示过去四年来发展的主要成果,重点展示项目改革创新思路、关键措施、实施路径及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二)继续加强建设,持续优化佐证材料
需明确佐证材料第一阶段的收集并非建设任务的终结。一流校建设是持续的过程,而目前是攻关冲刺的最后阶段,请充分利用这一时期,进一步明确存在问题,推动实质改革,夯实建设成就,对佐证材料要持续地改进和优化,并在新的项目成果、改革成就取得之后,对佐证材料进行及时更新。
(三)注重分析研判,一把手切实把关
分析研判目前存在的切实问题和困难。对确实无法完成的要点,先不要含糊,要明确向示范办和学校提出,寻找解决方案。对进行了变更的项目,务必要按照变更后的预期目标和验收要点提供佐证材料(请及时向示范办联系更新《任务书》)。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对项目验收要点佐证材料整理情况具体把关,注重指导,提高质量。对此次各部门提供佐证材料的质量,示范办会进行会议或书面通报。
二、具体要求
(一)工作步骤
本次核查及佐证材料整理分两步骤进行:第一步,3月20日前,由教务处组织内部研讨,填报《一流校建设项目--学分制改革2020年8月验收要点建设进度核查及佐证材料目录》(附件1)、《一流校建设项目--“互联网+”数字化教学整体解决方案项目2020年8月验收要点建设进度核查及佐证材料目录》(附件2),“互联网+”数字化教学整体解决方案项目的建设进度及作证材料目录已在上学期末提交了,这次请予以补充和更新。【注:这一阶段不需要提交具体的佐证材料文件档案】,提交示范办。
第二步,4月20日前,请教务处遵循规范性要求,依照经过双方认可的佐证材料目录,提交具体佐证材料文档。
在材料整理期间,遇到的具体问题,可随时咨询示范办人员,示范办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采用线上或线下的形式,对项目材料问题精准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佐证材料收集工作。
(二)提交材料内容
1、要点及佐证材料目录
按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验收要点)、四级(佐证材料)拟制佐证材料目录(由示范办提供目录文件格式,在附件1、2中)。
2、佐证材料文档
根据佐证材料目录,按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验收要点)构建文件夹体系,保存佐证材料。
3、材料规范性要求
佐证材料需充分佐证验收要点并严格按照《一流校建设佐证材料的规范性要求》(附件3)提供以确保佐证材料的质量。
请务必在2020年3月20日前将佐证材料目录报送至示范办,4月20日前将佐证材料报送至示范办,示范办将根据《任务书》进行审核。
示范办工作邮箱为:fsptsfb@163.com。
学分制改革项目联络人:王文婷
“互联网+”数字化教学整体解决方案项目联络人:吴悦芳
电话:王文婷 18025965198;吴悦芳 18928512575
附件1:一流校建设项目--学分制改革2020年8月验收要点建设进度核查及佐证材料目录.xlsx
附件2:一流校建设项目--“互联网+”数字化教学整体解决方案项目2020年8月验收要点建设进度核查及佐证材料目录.xlsx
附件3:一流校建设佐证材料规范性要求.docx
示范校建设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