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20年工作要点》(粤教办〔2020〕6号)文件要求,今年广东省教育厅将完成一流校验收工作。学校2020年2月29日党委会研究决定,从2020年3月起开始全面启动一流校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绩效工资改革、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建设目标、验收要点完成情况最后的核查及相关佐证材料收集整理工作,请你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在最后的时间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按时、保质、保量提交佐证材料,以保证后续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展示建设成就,聚焦高质量发展
佐证材料整理需回归《建设方案》、《任务书》具体要求,全面总结,凝练特色,厚积薄发。提交佐证必须命中要点,不要简单堆砌,注意佐证内容聚焦项目改革的中心问题,结合高职教育发展重点,展示过去四年来学校内涵式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成就,重点展示项目改革创新思路、关键措施、实施路径及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二)继续加强建设,持续优化佐证材料
需明确佐证材料第一阶段的收集并非建设任务的终结。一流校建设是持续的过程,而目前是攻关冲刺的最后阶段,请充分利用这一时期,进一步明确存在问题,推动实质改革,夯实建设成就,对佐证材料要持续地改进和优化,并在新的项目成果、改革成就取得之后,进行佐证材料的及时更新。
(三)注重分析研判,一把手切实把关
分析研判各项目目前存在的切实问题和困难。对确实无法完成的要点,先不要含糊,要明确向示范办提出,寻找解决方案。部门一把手必须对项目验收要点佐证材料整理情况具体把关,注重指导,提高质量。对此次各部门提供佐证材料的质量,示范办会进行会议或书面通报。
二、具体要求
(一)工作步骤
本次核查及佐证材料整理分两步骤进行:第一步,3月20日前,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内部研讨,填报《一流校建设项目--绩效工资改革2020年8月验收要点建设进度核查及佐证材料目录》(附件1)和《一流校建设项目--教师队伍建设2020年8月验收要点建设进度核查及佐证材料目录》(附件2)【注:这一阶段不需要提交具体的佐证材料文件档案】,提交示范办。
第二步,4月20日前,请组织人事处遵循规范性要求,依照经过双方认可的佐证材料目录,提交具体佐证材料文档。
在材料整理期间,遇到的具体问题,可随时咨询示范办人员,示范办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采用线上或线下的形式,对项目材料问题精准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佐证材料收集工作。
(二)提交材料内容
1、佐证材料目录
按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验收要点)、四级(佐证材料)拟制佐证材料目录(由示范办提供目录文件格式,在附件1、2中)。
2、佐证材料文档
根据佐证材料目录,按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验收要点)构建文件夹体系,保存佐证材料。
3、材料规范性要求
佐证材料需充分佐证验收要点并严格按照《一流校建设佐证材料的规范性要求》(附件3)提供以确保佐证材料的质量。
请务必在2020年3月20日前将佐证材料目录报送至示范办,4月20日前将佐证材料报送至示范办,示范办将根据《任务书》进行审核。
示范办工作邮箱为:fsptsfb@163.com。
联络人:涂雪莹
电话:18125793496
附件1:一流校绩效工资改革项目2020年验收要点佐证材料目录.xlsx
附件2:一流校教师队伍建设项目2020年验收要点佐证材料目录.xlsx
附件3:一流校建设佐证材料规范性要求.docx
示范校建设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