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机制,规范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录取程序,吸引和选拔更多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福建医科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闽医大〔2021〕222号)精神,结合药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报考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三)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②TOEFL成绩80分以上(IBT)或213分以上(CBT);③雅思(IELTS)≥6.0;④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⑤WSK(PETS5)考试合格;⑥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⑦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报考条件及流程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详见《福建医科大学2025年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简章》/fjmu/smu_yjsy/2024/1031/c2438a199512/page.htm。学院将根据考生提交材料对照招生简章复核报考资格,对于材料不全、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安排评审及综合考核。
三、录取名额
2025年药学院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生8名。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招生导师 |
100702 | 药剂学 | 2 | 陈伟、陈敬华 |
100704 | 药物分析学 | 3 | 刘爱林、林新华、姚宏 |
100706 | 药理学 | 2 | 俞昌喜、吴丽贤 |
1007Z1 | 临床药学 | 1 | 许雄伟 |
※注:我院本年度不招收定向生。
四、考核程序
考生报名经校研招办初审后,学院进行资格评审评分。根据考生资格评审评分高低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资格评审评分
学院资格评审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分,评分按百分制计分,包含学术背景及学术成果、学习成绩、英语水平和综合素质四个方面。根据评分高低,按比例(不超过导师招生名额1:3)确定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如遇评分相同的情况,学习成绩较高者优先排序。入围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
1.学术背景及学术成果(40分)
①专业背景(10分)
1)报考药理学、临床药学专业,硕士毕业专业为医学门类(专业代码:10XXXXX)各专业加10分。
2)报考药剂学、药物分析学专业,硕士毕业专业为医学门类(专业代码:10XXXXX)各专业加5分;为药学类(专业代码:1007XXXX或105500)各专业加10分。
②研究方向契合度(10分)
研究方向与报考导师契合度计10分,由资格评审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评出。硕博连读及应届毕业生考查硕士期间参与的课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的相关性。往届生考查近三年主持课题、发表文章、硕士学位论文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的相关性。
③硕博连读或应届生加10分
④发表文章情况(10分)
近3年在SCI源杂志或卓越期刊发表文章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计分。根据考生来源,计分乘以相应系数:在校生(硕博连读及应届生)为基本分*1;硕士毕业3年内的往届生为基本分*0.8;硕士毕业3年以上的往届生为基本分*0.5。
JCR一区:第一作者(含并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计8分;其余作者计4分;
JCR二区或卓越领军期刊: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最后通讯作者),计6分;并列第一作者(排名第二)或第二共同通讯作者,计4.5分;并列第一作者(排名第三)或第三通讯作者,计3分;其余并列第一作者计1.5分;其余作者不计分;
JCR三区或卓越重点期刊: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最后通讯作者),计4分,其余作者不计分;
JCR四区或卓越梯队期刊: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最后通讯作者),计2分,其余作者不计分。
2. 学习成绩(20分):
根据成绩单中标注的学位课的课程成绩平均分折算至20分;成绩单中未标注学位课的,所有课程平均分折算至20分。采用等级制考核的科目不参加平均分计算。
3.英语水平(20分):
根据英语水平等级考试的分数折算至20分。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未标注分数且仅为合格者,计百分制60分,海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者,计百分制60分。
4.综合素质(2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合格计10分。参加社会工作、竞赛获奖的根据奖状等证明材料计分,厅局级机构主办颁发的每项加1分;省部级、全国学会、全国专业教指委主办颁发的每项加2分;国家级奖项每项加3分。同一内容获得多次奖项的仅就高计算1次。团体奖项,仅计算前三位,并根据得分除以排位进行计分。奖项最多不超过10分。
(二)综合考核
1.政治思想品德考查
根据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结合面试提问答辩,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学术诚信、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情况,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2.学术水平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按百分制计分,结构如下:
(1)科研汇报及答辩(40分):考生准备8-10分钟PPT,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既往科研经历,博士研究生科研规划及预期目标等,考核小组现场提问,考生现场作答,考查考生的科研潜质、专业知识、研究前沿等掌握情况。
(2)科研思维考核(25分):根据给定课题或阅读文献,给出科研设计要点和技术路线图;
(3)英语能力考核(15分):考生根据给定话题用英语进行介绍;专家自由提问,英语对答。
(4)实践技能考核(20分):考生根据给定题目口述药学相关实验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实验设计、实验操作、数据处理等过程。
(三)录取原则
各专业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导师、分别依据综合考核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最终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统一公示结果为准。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本细则提交研究生院审批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资格评审小组及综合考核小组名单需报研招办备案。
(二)成立校、院两级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专家及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巡视组,对综合答辩考核进行监督。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凡对选拔过程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应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有关材料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药学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