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欢迎加入福建医科大学!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办理入学的各项手续,请仔细阅读本通知。
一、报到
(一)报到对象及时间、地点
1.报到对象
2024级研究生新生。
2.报到时间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4年8月10日。
(2)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校本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应用心理、生物与医药、公共管理、社会工作、医学技术专业):2024年9月1日。
3.报到地点
详见各学院(部)通知。
(三)报到要求
1.报到时学院将进行资格复查。硕士研究生须出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博士研究生须出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者,录取资格无效。
2.有效身份证件及毕业证书上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者,须持有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在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者,须出具毕业学校的书面证明(盖校章),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3.新生须在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录取单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缴费事项及收费标准
(一)缴费项目
学费、住宿费。具体详见福建医科大学信息公开网站、财务处官网和福建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二)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备注 |
全日制研究生学费 | 元/生.学年 | / | / | / |
1.硕士研究生 | 元/生.学年 | 8000 | 闽价费〔2013〕479号
| 从2014年秋季开始执行 |
2.博士研究生 | 元/生.学年 | 10000 | 闽价费〔2013〕479号
| 从2014年秋季开始执行 |
3.直博研究生 | 元/生.学年 | 10000 | 闽价费〔2013〕479号 | 从2020年秋季开始执行 |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 | 元/生.学年 | / | / | / |
4.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PA) | 元/生.学年 | 21000 | 闽价费〔2013〕479号 闽医大〔2022〕304号 | 从2023年秋季开始执行 |
(三)住宿费标准
高等学校住宿费 | 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备注 |
1.乌山校区学生公寓8号楼4人间 | 元/生.年 | 1200 | 闽价〔2010〕费86号 | 从2010年春季开始执行 |
2.乌山校区学生公寓3、4号楼4人间 | 元/生.年 | 1000 | 闽价〔2010〕费86号 | 从2010年春季开始执行 |
3.乌山校区学生公寓21号楼4人间 | 元/生.年 | 1000 | 闽价费〔2017〕9号 | 从2017年春季开始执行 |
4.乌山校区学生公寓9号、10号楼4人间 | 元/生.年 | 1200 | 闽发改价格函〔2022〕323号 | 从2022年秋季开始执行 |
5.乌山校区学生公寓2号、5号、6号、7号楼4人间 | 元/生.年 | 1200 | 闽发改价格函〔2023〕259号 | 从2023年秋季开始执行 |
6.大学城学生公寓4人间 | 元/生.年 | 1200 | 闽价〔2003〕费535号 | 从2003年秋季开始执行 |
7.空调费2人/4人/6人/8人及以上(每间) | 元/生.年 | 200/100/70/50 | 闽价〔2012〕费299号 | 从2013年秋季开始执行 |
注: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为准。
(四)缴费方式
1.学校未统一制作银行卡,请同学们登陆“福建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绑定个人缴费卡号(仅限建设银行卡),以便后续进行学费交费及奖助学金发放,并请于2024年8月1日至报到前完成学费缴交,住宿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温馨提醒:未按照要求及时绑定银行卡,可能会影响奖助学金发放时效)。
2.有申请助学贷款等的同学,以及其他有需要申请学杂费缓交的同学,请根据学院通知,及时登陆学杂费缓交网络申报系统(网址:/fjmu/mu_cwcwx/),填写“学费缓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学工处审批后生效。
3.具体操作参考“研究生变更卡号、微信缴费及学费缓交申请流程”(附件1)。
三、人事档案调取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含推免生)必须调取人事档案。
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服务系统,下载加盖电子章的电子版调档函(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函打印操作流程.pdf),彩色打印、填写完整后,提交档案存放单位办理调档手续。电子版调档函已有电子印章,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我校将不再寄送纸质版调档函。
考生档案请务必于8月18日前以机要或中国邮政MES方式,将人事档案寄达录取学院,各学院档案接收相关信息详见附件2。
福建医科大学的应届本科考生,其人事档案由我校统一协调相关学院交接。
四、户口迁移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福建省内生源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生源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入学后由学校通知新生辅导员收齐材料,保卫处统一办理迁移新生户口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须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北路1号。
五、组织关系转接
2024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详见附件3;2024级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详见附件4。
六、选课通知
2024级硕士研究生选课和填写培养计划的通知将于2024年7月发布在研究生院网页“培养工作”栏目,未进行选课的研究生将无法安排课程学习,请各位拟录取研究生予以关注,并经常上网查阅。
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部门 | 科室 | 联系方式 |
研究生院 | 研招办 | 0591-22862107 |
培养办 | 0591-22860082 | |
学位办 | 0591-22862992 | |
学生工作处 | 学生管理科 | 0591-22867010 |
资助管理科 | 0591-22860673 | |
财务处 | 收费管理科 | 0591-22862330 |
后勤管理处 | 宿舍管理科 | 0591-83569136 0591-22862013 |
八、学院联系方式
录取学院 | 学院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基础医学院 | 危老师 | 0591-22867750 |
公共卫生学院 | 赖老师 | 0591-22862025 |
药学院 | 徐老师 | 0591-22862018 |
护理学院 | 吴老师 | 0591-22862026 |
口腔医学院 | 张老师 | 0591-87505060 |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0591-22862210 |
健康学院 | 吴老师 | 0591-22862733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何老师 | 0591-87981096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刘老师 | 0595-26655195 |
协和临床医学院 | 连老师 | 0591-86218721 |
省立临床医学院 | 陈老师 | 0591-88216067 |
福总临床医学院 | 方老师 | 0591-22862732 |
临床医学部 | 卞老师 | 0591-22862732 |
妇儿临床医学院 | 连老师 | 0591-87511309 |
肿瘤临床医学院 | 谢老师 | 0591-22862732 |
卫生管理学院 | 任老师 | 0591-22869408 |
医学影像学院 | 吴老师 | 0591-22993960 |
附件:1.研究生变更卡号、微信缴费及学费缓交申请流程
2.各学院档案接收相关信息
3.2024级研究生党员拟编入党组织一览表
4.2024级研究生团员拟编入团组织一览表
福建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