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培养单位:
为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能力考核体系,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2024年上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能力毕业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由学院(部)、培养单位统一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毕业考核小组,具体要求按《福建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能力毕业考核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
二、考核对象
2024年6月拟申请毕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博硕士研究生、拟申请学位的在职博士生。
三、考核时间与地点
具体考核时间与地点由各学院(部)、培养单位确定,原则上应在2024年5月27日前组织完成全部考核。
四、考核要求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硕研究生考核项目应结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相关要求进行。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博研究生考核项目设置应结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相关要求,按照学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践能力毕业考核方案(见附件2),严格执行多站式考核。
3.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结合各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和培养要求进行专业能力毕业考核。
五、成绩管理
毕业考核总分100分。不合格者至多补考一次。补考仍未通过者本批次不能申请毕业及学位,可在半年后再次申请参加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1.4月28日前,有关学院(部)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能力毕业考核方案,修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践能力毕业考核情况表》(见附件2),填报各单位考核时间及地点(点击https://docs.qq.com/sheet/DRFdxWWlOY0JtZlRP),同时将学院(部)考核方案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5月27日前,各单位应组织完成考核。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考核成绩于报送毕业名单(电子版+纸质版)时统一汇总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在职博士生考核成绩(填写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汇总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办。
(二)其他要求
1.做好过程记录。有关学院(部)应做好考核过程材料(含学院、培养单位及各学科专业考核方案、考核评分表、考核录像等)的存档工作。
2.加强考核督导。各学院(部)、培养单位应组织督导专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保障考核过程规范,研究生院将组织校级督导组加强对毕业考核的巡查。
附件:
1.福建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能力毕业考核实施办法
2.福建医科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毕业考核方案汇编(2023年版,仅供参考)
3.福建医科大学2024年在职博士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汇总表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