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各学院(部)报送的2023年12月拟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信息,研究生院根据《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修订)》(闽医大〔2022〕49号)(附件1),对其发表文章情况组织复审。现将审核结果(详见附件2)予以反馈。
请各学院(部)及时通知学生查看,若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5日(周一)下午3点前将有关材料提交至上街校区行政楼C-321室。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2992。
1.《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修订稿)》(闽医大〔2022〕49号).doc
2.2023年12月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文章审核情况表.xlsx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