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考核体系,探索与促进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效衔接,保障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由各学校(部)统一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具体要求按《福建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能力毕业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二、考核对象
2023年12月拟申请毕业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拟申请学位的在职博士生(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时间与地点
具体考核时间与地点由各学院(部)确定,原则上应在2023年12月1日前组织完成全部考核。
四、考核目的与要求
(一)考核目的。重点考查专博研究生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缜密的临床思维;是否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科常见多发疾病和疑难重症诊疗工作,是否能够胜任住院总医师工作,并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是否达到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二)考核要求。考核项目设置与要求应结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相关要求》(见附件2),参照学校2023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毕业考核方案(附件3),严格执行多站式考核。
五、成绩管理
毕业考核总分100分。不合格者至多补考一次。补考仍未通过者本批次不能申请毕业及学位,可在半年后再次申请参加考核。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1.11月21日(星期二)前,各学院(部)制(修)订各学科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考核方案及考核情况表(见附件3),填报各单位考核时间及地点安排(点击https://docs.qq.com/sheet/DRFJ4U0hQalRCQ01t?tab=000001),并及时通知应参加考核的全日制博士生及在职博士生。
2.12月1日(星期五)前,各学院(部)组织完成考核,并统一将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及各考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毕业考核表》(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
(二)其他要求
1.落实考核过程记录。原则上考核全程应进行录音录像,各考核负责单位应做好考核过程材料(含考核方案、考核录像等)的存档工作。
2.加强考核督导。各学院(部)、培养单位应组织督导专家对专博研究生的毕业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保障考核过程规范。
附件:
附件1 2023年下半年临床专博(含在职博士)毕业考核名单.xlsx
附件2 中国医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 2023年福建医科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毕业考核方案汇编.docx
附件4 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考核成绩汇总表.xlsx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