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招收2023年在职医师申请博士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一、招生计划调整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以下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院系所码 | 院系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姓名 | 调整后 招生计划 |
009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05111 | 外科学 | 01 | 甲状腺癌乳腺癌的临床基础与研究(林建清) | 林建清 | 2 |
010 | 协和临床医学院 | 105111 | 外科学 | 08 | 乳腺癌预后相关因素研究(王川) | 王川 | 3 |
015 | 妇儿临床医学院 | 105107 | 急诊医学 | 01 | 呼吸道病毒感染与川崎病相关研究(刘光华) | 刘光华 | 2 |
015 | 妇儿临床医学院 | 105116 | 眼科学 | 01 | 斜弱视、眼视光与儿童眼病(刘红) | 刘红 | 2 |
其余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按照《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在职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执行。
二、复试分数线
我校2023年在职博士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已于4月27日通过学校招生系统向考生本人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系统查询。进入复试分数线为标准分280分。
三、复试名单
根据《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要求,校研招办审核考生报到提交材料及外语考试成绩,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复试考生名单详见2023年在职博士复试名单.pdf。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3年在职博士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要求
复试内容参照《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进行,复试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一志愿复试拟安排于5月17日至5月23日,具体时间以各学院(部)复试小组通知的为准。
五、调剂工作
经第一轮复试考核仍有缺额的导师,可进行调剂工作。调剂生需符合招生简章的报考要求并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具体调剂复试工作安排请等待官网后续通知。
附: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001 | 基础医学院 | 李老师 | 0591-22866004 |
005 | 口腔医学院 | 王老师 | 0591-83736426 |
006 |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0591-83311787 |
008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翁老师 | 0591-87981093 |
009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吴老师 | 0595-22796001 |
010 | 协和临床医学院 | 陈老师 | 0591-86218636 |
011 | 省立临床医学院 | 金老师 | 0591-88216023 |
012 | 福总临床医学院 | 余老师 | 0591-22859234 |
014 | 临床医学部 | 罗老师 | 0591-22860132 |
015 | 妇儿临床医学院 | 张老师 | 0591-87511309 |
016 | 肿瘤临床医学院 | 池老师 | 0591-62002023 |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