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研究生导师:
近期我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科研成果”填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填报
导师需在我校“科研系统”补充填报新成果(附件1),由导师个人填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初审,学校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终审。导师务必根据要求,依据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成果类别选择正确终审部门(附件2),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且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成果才能有效推送到研究生系统,因终审部门选择错误导致的成果遗漏等问题由填报人本人负责。
二、学院、所在单位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接到本通知后,将通知转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做好系统填报事宜。
2.为提高工作效率,导师所在单位务必根据附件3的审核要求,认真审核填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例如所有第一作者、所有通讯作者等),存在问题数据及时退回,并通知申请人及时修改。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仅用于“科研成果”填报,有招生资格条件认定标准、申报时间截点等以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
1.福建医科大学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2.科研成果终审部门
3.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科研成果审核要求
4.各单位科研成果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