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学位申请人:
一、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质量监控实施办法》(闽医大〔2022〕50号)规定及校级盲审抽签结果(首字母B,尾号为9)本次共有172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位往届毕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6位在职博士、188位硕士研究生和142位同等学力学员的论文由研究生院双盲送审;1311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各学院组织送审。(名单见附件1)
二、学位论文送审要求:
(一)学位论文格式参照《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格式规范》(医大研院〔2022〕19号)。学科、专业请严格按照《学科专业目录》填写(特别注意内外科需按照三级学科填写,5+3一体化学生专业参照研究领域填写)。
(二)送审论文包括论文封面、目录、中文摘要、英文摘要、正文、综述,不得出现“致谢”部分的内容,全文不得出现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人员的姓名、单位名称和地址。查重版仅仅是删除了送审版中的“材料和方法”、“参考文献”和“综述”,其它内容与送审版一致。
(三)学位论文双盲送审要求
1.送审时间安排
由研究生院负责校级送审的研究生,经导师审核确认后,需于3月15日前,将经导师审定的电子论文送审版、查重版的word和pdf格式文件及中文摘要(txt格式)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评阅管理模块(操作方式详见附件2)。学院于3月16日前做好审核。论文送审所涉及实验记录本(专硕提交病案记录本)等书面材料也需于系统提交送审材料前交至各学院审核。
2.研究生院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研究生院将于3月21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公布检测结果。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论文将由研究生院直接将电子版论文送出盲审(不再接收论文替换);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论文由研究生院将检测报告反馈给各学院,学院通知相关导师指导学生对论文进行修订,并在公布检测结果后3天内在系统上重新提交修订后论文电子版。研究生院进行再次检测,研究生院将及时在系统上公布检测结果。通过检测的论文送出盲审;逾期未提交或未通过检测的论文将不能参加双盲送审,学生延迟毕业。
(四)学位论文学院组织送审要求
为加强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各学院应建立相应制度,逐步开展学位论文院级双盲评审工作。除校级送审的论文外,各学院需抽取一定比例的学位论文参加院级“双盲”送审,其中需包含导师的首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院级双盲送审比例不低于20%。往年学院送审,研究生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被1个或1个以上专家评为“C”或者“D”者,建议参照学校论文评阅要求制定相关质量监控制度。学院论文送审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3)。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