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学位申请人:
2022年12月授学位批次论文答辩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详见《关于2022年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fjmu/smu_yjsy/2022/0128/c2448a163033/page.htm),各环节具体时间以学院(部)通知为准。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各培养单位需严格落实属地、学校及单位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毕业及学位申请人员的材料报送、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严格执行健康管理、准入登记制度,视情况开展线上答辩。
1.整理论文评阅书
目前我校送省外盲审的论文大部分评阅意见已返回,评阅意见书返回后实时更新,请及时到系统查询(具体认定结果详见附件1),请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系统”查询研究生本人评阅意见书,并自行下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每一份评阅书装订位置为页面左上角)。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需经学院(部)核对后加盖公章。
学位申请人应结合返回的每一份专家评阅意见逐条进行论文修改,并填写《福建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论文评阅后)》,在办理论文答辩申请手续时上交学院(部)。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时,需同时将修改后的论文以及修改说明提交答辩委员会审议;在论文答辩时,必须宣读评审意见和修改说明。
2.论文答辩
学位申请人送审合格(送审合格有效期为半年)方可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各单位答辩工作需在12月5日前完成。学校、学院(部)将组织开展“校-院”两级论文答辩督导。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参照《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2022〕18号)文件执行。研究生务必结合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逐条进行论文修改,并详细填写《福建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论文答辩后)》。
3.信息公开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单位需将答辩信息(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及时在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
4.毕业与学位申请
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后,需按照学籍档案材料清单逐项准备材料,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
5.资格审查
各学院(部)应对本批次申请毕业和学位的研究生必修环节完成情况、德智体情况、学位论文质量等进行严格审核,做好本单位研究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资格审查工作,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各项工作注意事项及相关材料、要求,请查阅附件说明。
附件:
1.各环节注意事项(全日制)
2.各环节注意事项(同等学力)
3.各类别研究生所需材料及模板
4.系统操作流程(含导师版、院系管理员版、学生版)
5.二级单位研究生管理工作部门联系方式
6.学位论文保密申请材料
7.毕业、学位授予各环节审核流程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