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闽医大〔2018〕92号)文件要求,研究生入学后须同导师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班学习委员于11月3日-4日到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C321办公室)领取培养计划。
2.培养计划一式四份,请各位同学同导师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填好后于11月16日之前交学习委员。培养计划中课程学习计划请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课程学习计划粘贴在培养计划的第三页,并且请导师签字确认和学院盖章。
3.学习委员收齐后到各个学院研究生院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学院审核盖章后,一份留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一份留学生本人保存,一份留导师保存,一份交研究生院。
4.药学、应用心理、公共卫生、护理专业学位硕士参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填写。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