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研究生院对2014-2015学年上学期研究生部分已完成授课的课程进行期末考试安排,现将考试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公共课和部分专业基础学位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本轮安排《高级生物化学》、《医学免疫学》、《临床免疫学》、《医学分子生物学》四门课程期末考试(见附件1)。《英语读写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医学统计学(Ⅰ)》、《临床流行病学》、《细胞生物学》、《高级病理学》课程期末考试将另行安排。其它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但请务必于课程考试前二天报送研究生院,以便安排巡考。
二、请各学院在期末考试前组织监考老师认真学习《福建医科大学监考人员职责》、《福建医科大学考场规则》、《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学生违反考场纪律、考试作弊的认定原则》等有关监考规程,加强对监考人员责任意识的教育。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戴牌监考,考前宣读《考场规则》,并按照学号顺序A、B卷交替发卷。在监考过程中,认真检查学生的有效证件(学生证或借书证),并请学生签到。如有发现违规、舞弊现象应进行当场认定,并告知学生本人并签字,同时填写《福建医科大学学生考场违纪舞弊情况记录单》,至少由两人监考教师签名,连同相关材料在考试结束后立即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三、请各位任课老师务必于课程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具体操作请看附件2,录入后从系统中打印二份成绩单,经学院审核签章后,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报送研究生院,联系人:胡筱皲,电话:2862663。
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2014~2015学年上学期部分课程期末考试安排表1.doc
附件2: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教师操作手册(示例).doc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