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使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更加规范、严格、有序,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八十分以上,或入学前一年内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八十分以上者,经申请批准后允许免修英语。
二、一年级硕士生第一学年必须参加各类科研讲座、高年级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会和论文答辩会等累计五次以上。
三、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在SCI源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论著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在SCI源刊物上发表两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论著的(其中一篇应发表在影响因子大于3分的SCI源刊物上),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临床或教学实践、学位论文等全部环节后,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报学校批准,可提前毕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担任辅导员期间可以修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如通过课程学习,完成答辩,允许提前一年毕业。
四、在学期间参加规定的各种考试时作弊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予以退学处理。
五、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予以退学处理。
六、开题报告最迟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未经审批推迟开题者,延期进行论文答辩,推迟毕业,其导师暂停次年度招生一年。开题后三个月内如发现需修改研究方向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及学院同意,报研究生处备案。
七、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开题评判专家3至5人,其中至少二位为硕士生指导教师,参评专家必须为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八、毕业送审论文必须在研究生处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不能及时提交者将延期答辩和毕业。
九、毕业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处规定的时间前答辩完毕,未经批准不按期答辩者,不得在该学期申请学位。
十、科研型硕士研究生领取学位证书前必须正式发表科研论文一篇(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临床型硕士研究生需通过学校组织的临床技能毕业考核方允许答辩(从2008届毕业生开始施行)。毕业博士研究生领取学位证书前必须提交英语论文一篇,从2008届毕业生开始,至少在国内核心刊物(CSCD扩展库收录的期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论文一篇,从2007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在SCI源期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论文一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均必须为福建医科大学。(文章必须在毕业后二年内提交)
十一、硕士生学习满二年、成绩优秀,经个人申请、导师小组推荐,并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可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十二、鼓励新开选修课。新开课程必须有足够的宽广度和纵深度,并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以有利于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和培养创新精神为目的。
十三、建立督导组,聘请热心学校发展的退休导师,不定期检查研究生课程授课情况,提出检查报告,并就研究生教育提供有益意见。
十四、评选优秀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分别给予奖励。
十五、鼓励交叉学科之间、基础与临床、校内与校外、国内与国外联合培养研究生。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研究生处。
福建医科大学
二○○九年七月三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