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激励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省委和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表彰〔2023〕14号)进行转发,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此次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的推荐工作。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可推荐1人(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于6月28日前将推荐人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shizi@fjmu.edu.cn。
联系人:杨州 电话:0591-22862065
材料报送要求:
1.《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五份;
2.《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一式三份;
3.其他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附件: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材料
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