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福建医科大学职称评聘实施方案》(闽医大〔2021〕277号)、《福建医科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闽医大〔2009〕101号)和《福建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细则》(闽医大〔2019〕294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福建医科大学委员会2023年第26次常委会议审定,同意聘任钟光贤同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职务、张静同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职务,曾嘉霖同志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职务。
以上3位同志聘任时间自入职之日起。
福建医科大学
2023年6月29日
福建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