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各答辩申请人:
根据学校《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 (修订稿)》(医大研院〔2022〕18号)要求,经研究,我院决定于2023年12月5日分组开展2023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答辩申请人最晚于2023年11月20日前在研究生系统上提交答辩申请,经导师审核后,提交学院审核。
2.申请答辩同学应根据论文评阅意见书的意见及时修改论文并填写《学位论文修改说明》,最迟于11月2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后,方可进行正式答辩。
3.我院2023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及安排详见附件。
护理学院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代表(主持人)宣布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名单、答辩的申请人及研究生导师的姓名;宣布答辩会正式开始。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宣布答辩会正式开始。
(三)研究生导师介绍学位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简历、课程考试成绩、论文完成情况。
(四)答辩人报告论文送审情况,宣读《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评阅书A级允许不宣读修改说明)。
(五)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
(六)答辩委员及与会其他人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七)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非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对论文及答辩做出评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做出决议,经三分之二及以上与会委员同意方为通过,并由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方为有效。
(八)答辩会复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表决结果。
(九)答辩结束后,主席将上述结果填入《论文答辩情况表》及《学位申请表》并签字,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
附件二:学位论文答辩分组、申请人和答辩委员会名单
(一)答辩第一组
序号 | 姓名 | 导师 | 答辩委员会成员姓名 |
1 | 欧阳瑛 | 李 红 | 李映兰(主席)、李跃平、胡 荣、肖惠敏、林 婷 |
2 | 王赫铭 | 李 红 | 李映兰(主席)、李跃平、胡 荣、肖惠敏、林 婷 |
3 | 黄妙倩 | 李 红 | 李映兰(主席)、李跃平、胡 荣、肖惠敏、林 婷 |
4 | 张萍 | 陈丽丽 | 李映兰(主席)、李跃平、郑翠红、胡 荣、肖惠敏 |
5 | 游晶晶 | 胡 荣 | 李映兰(主席)、李跃平、林 婷、肖惠敏、黄菲菲 |
6 | 洪惠兰 | 黄菲菲 | 李映兰(主席)、李跃平、郑翠红、肖惠敏、林 婷 |
7 | 李静菡 | 肖惠敏 | 李映兰(主席)、李跃平、郑翠红、陈丽丽、黄菲菲 |
8 | 周美云 | 郑翠红 | 李映兰(主席)、李跃平、肖惠敏、陈丽丽、黄菲菲 |
9 | 马蕾 | 郑翠红 | 李映兰(主席)、李跃平、肖惠敏、陈丽丽、黄菲菲 |
10 | 陈小燕 | 郑翠红 | 李映兰(主席)、李跃平、肖惠敏、陈丽丽、黄菲菲 |
11 | 罗春霞 | 吴炜炜 | 肖惠敏(主席)、李跃平、胡 荣、林 婷、黄菲菲 |
12 | 何桦香 | 林 婷 | 肖惠敏(主席)、李跃平、黄菲菲、胡 荣、陈丽丽 |
13 | 陈丽香 | 林 婷 | 肖惠敏(主席)、李跃平、黄菲菲、胡 荣、陈丽丽 |
(二)答辩第二组
序号 | 姓名 | 导师 | 答辩委员会成员姓名 |
1 | 林丹 | 骆惠玉 | 林雁娟(主席)、何保昌、江秀敏、王晓霞、刘 敦 |
2 | 杨秀芳 | 骆惠玉 | 林雁娟(主席)、何保昌、江秀敏、王晓霞、刘 敦 |
3 | 高珠玲 | 林雁娟 | 骆惠玉(主席)、何保昌、江秀敏、王晓霞、刘 敦 |
4 | 熊瑶 | 江秀敏 | 骆惠玉(主席)、何保昌、林雁娟、王晓霞、刘 敦 |
5 | 徐晓光 | 刘敦 | 骆惠玉(主席)、何保昌、林雁娟、江秀敏、王晓霞 |
6 | 吴志英 | 刘敦 | 骆惠玉(主席)、何保昌、林雁娟、江秀敏、王晓霞 |
7 | 陈瑞娥 | 王晓霞 | 骆惠玉(主席)、何保昌、林雁娟、江秀敏、刘 敦 |
8 | 周雅莹 | 吴航洲 | 骆惠玉(主席)、何保昌、林雁娟、江秀敏、刘 敦 |
9 | 黄婷 | 郑剑煌 | 骆惠玉(主席)、何保昌、林雁娟、江秀敏、刘 敦 |
10 | 林丽英 | 柯熹 | 骆惠玉(主席)、何保昌、林雁娟、江秀敏、刘 敦 |
11 | 李钗 | 穆艳 | 骆惠玉(主席)、何保昌、林雁娟、江秀敏、刘 敦 |
12 | 姚日红 | 危艳萍 | 骆惠玉(主席)、何保昌、林雁娟、江秀敏、刘 敦 |
附件三: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和地点
组别 | 答辩时间 | 答辩地点 |
第一组 | 2023年12月5日早上8:30开始 | 护理学院田家炳楼南207会议室 |
第二组 | 2023年12月5日早上8:30开始 | 福建省肿瘤医院科研楼十一层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