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答辩申请人: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2022年修订)》的通知》(医大研院〔2022〕18号)要求,经研究,我院决定于2023年5月7日起分批次开展2023届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6月毕业的博硕士毕业生最晚于2023年5月12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提交答辩申请,经导师审核后,提交学院审核。
申请答辩同学应根据论文评阅意见书的意见及时修改好论文,于收到论文评阅意见书10日内,向学院提交经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修改说明》,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后,方允许参加正式答辩。
论文答辩流程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修订稿)。
护理学院
2023年5月2日
附件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代表(主持人)宣布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名单、答辩的申请人及研究生导师的姓名;宣布答辩会正式开始;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
(三)研究生导师介绍学位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简历、课程考试成绩、论文完成情况;
(四)答辩人报告论文送审情况,宣读《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评阅书A级允许不宣读修改说明);
(五)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
(六)答辩委员及与会其他人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七)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非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对论文及答辩做出评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做出决议,经三分之二及以上与会委员同意方为通过,并由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方为有效;
(八)答辩会复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表决结果;
(九)答辩结束后,主席将上述结果填入《论文答辩情况表》及《学位申请表》并签字,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
附件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和答辩委员会名单
序号 | 姓名 | 导师 | 答辩委员会成员姓名 | 学生类型 |
1 | 王烁 | 曾奕明 | 陈小青(主席)、高宏志、何斐、宋继红、王馨 | 博士研究生 |
附件三、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和地点
序号 | 答辩时间 | 答辩地点 | 学生类型 |
1 | 2023年5月7日 下午2:30开始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门诊楼 四楼惠世厅 | 博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