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健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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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2   信息来源:健康学院  动态浏览次数:36

各学系老师、年级学生:

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闽医大〔2020〕52 号)、《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医大教务〔2024〕252 号)相关要求,拟开展 2023 年健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3 年立项的校级及以上项目、往年延期项目

二、验收流程

(一)项目结题填报

各学系组织学生于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校“大学生创业创新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fjmu/mu_dcgl/System/Home/Index)中的相关信息填报。

(二)项目结题验收

1.各学系请于2024年11月5日前完成 2023 年立项项目(含国家、省、校级)及往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重点突出由项目生成的国家和省级学科技能竞赛获奖、“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以及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第一作者是项目组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工作成效。、

2.国家级大创项目将于2024年11月中下旬进行学校统一答辩验收,学院审核未通过的国家级大创项目不予参加,具体时间事宜另行通知。

(三)验收提交材料

请各学系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院教科办:

1.2023年健康学院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验收信息表(见附件 1)(电子版);

2.《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书》(由系统导出,操作指南见附件 2)(纸质版一式两份);

3.学系验收总结报告(电子版),总结报告应突出创新创业工作的重点和成效;

4.项目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专利、论文等成果证明扫描件(电子版),命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成果形式”。

若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请提交延期或终止项目相关材料证明(电子版、纸质版)。未按期结题项目不予计算工作量。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系组织学生进入“大学生创业创新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认真填报相关结题材料,并保证与2023年立项信息一致,大创相关事宜均以系统填报信息为准。

2.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0424248000@qq.com。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591-22862389

附件:附件1:2023年健康学院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验收信息表(1).xlsx

附件2: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书系统操作指南.docx


 

健康学院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