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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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9   信息来源:健康学院  动态浏览次数:83

各学系、答辩申请人: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印发《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修订稿)》的通知(医大研院〔2022〕18号)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最晚在答辩前3个工作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并请导师进行审核,学院将会对所有答辩申请进行审核。

二、毕业生需根据论文评阅意见书及时修改好论文,经导师、教研室审核确认后,持完整的《评阅意见书》和《答辩申请表》于考核前到所属学院领取《答辩委员会委员聘书》和表决票。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通过专业能力毕业考核后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四、答辩申请人名单

学号

姓名

导师

2210720525

曾蔚佳

林贤浩

2210720526

王怡帆

魏玲

2210720527

张晓玉

魏玲

2210720528

谢格非

林贤浩

2210720529

王静

江琴

2210720530

秦勤

江琴

2210720531

张萌

林贤浩

2210720532

田梦

江琴

2210720533

李友媛

魏玲

2210720534

师雅昕

廖美玲

2210720535

崔杨

廖美玲

2210730540

高艺芳

王诗忠

2210730541

朱宇翔

王诗忠

2210730542

杨凡

裴骏

2210730543

汪招娣

倪隽

2210730544

胡定香

刘文革

2210730545

张成成

刘文革

2210730546

汪希晨

倪隽

2210730547

成柯岭

倪隽

五、答辩时间及地点

1.时间:

康复治疗学专业:2024年5月22日下午4点;

应用心理专业:2024年5月29日上午9点。

2.地点: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科技园A座健康学院422室。

六、论文答辩流程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

七、论文答辩程序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代表宣布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名单、答辩的申请人及研究生导师的姓名;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宣布答辩会正式开始;

(三)研究生导师介绍学位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简历、课程考试成绩、论文完成情况(对于申请医学专业学位人员,导师还应介绍学位申请人的临床能力训练情况);

(四)答辩人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研究生约30分钟,博士研究生约45分钟),并逐条汇报论文送审评阅意见整改情况;

(五)答辩委员及与会其他人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六)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非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对论文及答辩做出评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做出决议,经三分之二及以上与会委员同意方为通过,并由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方为有效;

(七)答辩会复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表决结果;

(八)答辩结束后,主席将上述结果填入《论文答辩情况表》及《学位申请表》并签字,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

 

 

                                         健康学院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