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讨论决定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负责加强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政能力。
四、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落实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规范和完善党员大会和党内选举制度。领导所属党支部的工作,不断优化党支部设置,扩大覆盖面,改进和创新党支部的工作和活动方式。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做好党组织、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新党员审批手续。加强党风、党纪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和师生员工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加强党的基本路线和形势政策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关心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职工政治和业务上的进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师生参加社会实践,引导他们了解社会,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院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监督工作。
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八、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定期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支持工会正确行使职能,发挥工会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作用;指导、帮助共青团搞好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作用和党的助手作用;关心学生会建设,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