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相关年级专业学生:
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闽医大〔2024〕7号)要求,拟开展我院2023年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3年立项的院级项目及往年延期的院级项目
二、验收流程
(一)项目结题材料收集
各项目组负责人应认真整理研究结果,按照执行合同书的预期成果和成果提交形式结题,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院教科办:
1.2023年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验收信息表(填写链接1:https://docs.qq.com/sheet/DV0FCTnd4RWhDUEVx?tab=000001)(电子版);
2.《福建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书》(见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2份)、项目竞赛获奖、专利、论文等成果证明扫描件,命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成果形式”(电子版)(均提交至链接2:https://yunbiz.wps.cn/c/collect/c2MNoWwqYIT);
3.若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请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或项目终止申请书(附件3)(提交至链接3:https://yunbiz.wps.cn/c/collect/cKcvqxJlINd)(电子版、纸质版2份)。
(二)项目结题验收
学院将组织专家于2024年11月5日前完成2023年院级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重点突出由项目生成的学科技能竞赛获奖、“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以及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第一作者是项目组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工作成效。
联系人:宋斌老师、刘梦欣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2745
基础医学院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书.doc
附件2.福建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