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鼓励我校学工团队成员承担更多国家、省部级与上海市教委项目,从2018年起,原辅导员工作课题纳入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预研究项目,作为专项任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由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
现将2025年人文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预研究项目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我校学生思政工作者(含专兼职辅导员、院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大学工”人员等)均可申报。
2.申报人不能以已立项的校内或校外其他课题中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课题。近两年辅导员工作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项目类别、资助额度、结项条件
人文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预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培育课题和委托课题四类,总立项数25项左右。学校将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确定项目类别和资助金额。
项目时间为2025年1月-2025年11月(一般应于2025年11月底结项)。项目立项拨付40%经费;项目中期考核通过(一般为8月底,要求形成1篇课题研究论文),拨付40%经费;项目结项拨付剩余经费。
(一)重点课题
结项条件为申请到至少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或上海市级有关部门立项的重点项目(如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党建研究会重点课题、团市委青年课题重点项目等),或在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文章。
(二)一般课题
结项条件为申请到至少1项上海市级有关部门立项的一般项目(如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党建研究会一般课题、团市委青年课题一般项目等),或校级立项的重点项目(如学校党建研究课题重点项目),或在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文章。
(三)培育课题
结项条件为申请到至少1项校级立项项目(如学校党建研究课题、学校理论研究课题、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研究项目等),或参加1次校外相关学术会议并做专题分享。
(四)委托课题
根据整体工作部署,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拟委托若干项目,由副教授及以上构成工作团队开展研究。结项条件为完成1篇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决策咨询专报)或形成相关行动方案。
除上述结题条件外,项目负责人在研究期间至少需要举办1次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沙龙,并事先邮件报备学工部登记。
在项目研究期限内未按照上述条件结题的申请者,将中止后续经费拨付。
三、申报办法
(一)申请人可以依据《2025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预研究专项任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课题选题参考》(见附件1)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申请人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预研究专项任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于2025年2月17日(周一)12:00前将电子材料报送至xgdw@admin.ec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无须排序)
(三)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并公布2025年度各类课题立项结果,下发课题立项通知书。
联系人:成一川、杨艳红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人文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研究生)工作处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