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非实体科研机构登记和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7浏览次数:300

  

各非实体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最新印发的非实体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华师[2017]50号),现对我校成立满年的文科非实体科研机构进行统一登记和评估,具体安排如下:

一、非实体科研机构,是指无专职科研人员编制和专职管理人员编制、学校不予配备办公场所和经费的研究机构。

二、本次登记和评估的对象,为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学校发文成立的非实体科研机构。

三、请认真填写《非实体科研机构登记表》,并于2018年4月10日前递交电子版至社科处邮箱skc@admin.ecnu.edu.cn。

四、社科处组织专家对登记的非实体科研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机构由学校网站公布,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五、对于无故不按时填写递交登记表的非实体科研机构,将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非实体研究机构登记表.doc 

附件2: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非实体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1).pdf

社科处联系人:高嘉依、霍九仓

联系电话:62232631、62233448

 

社科处

2018年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