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非实体研究机构综合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6浏览次数:664

各非实体研究机构:

根据学校最新印发的非实体研究机构管理办法(华师发展规划[2019]1号),现对我校建设周期满三年的文科非实体研究机构进行统一综合评估,具体安排如下:

一、非实体研究机构,是指由学校批准成立,以“华东师范大学”冠名的校级研究机构,学校对其不定行政级别,不配置干部、人员编制、经费和办公场所,不赋予签报权限。

二、本次综合评估的对象,为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学校发文成立的非实体研究机构,以及2016年第一轮评估通过的非实体研究机构。

三、请认真填写《非实体研究机构考核表》,并于2019年12月13日前递交电子版至文科院邮箱rwsk@admin.ecnu.edu.cn ,纸质版1份(需签字盖章)交至闵行校区行政楼1213室。

四、文科院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提交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审议。评估成绩为合格且符合同时期同类型机构设立标准的机构,经机构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共同提出申请后进入下一周期建设;评估为基本合格的机构,给予一年的整改期限,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评估成绩为不合格的机构直接做撤销处理。在评估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事实及数据的研究机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撤销机构。

五、机构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学校,应由依托单位提前向文科院申请变更机构负责人。未及时变更的,该机构不再保留。

六、对于无故不按时填写递交考核表的非实体研究机构,将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附件(共2个):

附件1:非实体研究机构考核表(2019版).doc

附件2: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非实体研究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 华师发展规划[2019]1号.pdf

 

文科院联系人:陈虹洁、费斌

联系电话:33503324、62231056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