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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海涛应邀赴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学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4-12-22 浏览次数:15

12月13日下午,我院任海涛教授,应邀前往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在崇法楼302室,任教授开展了题为《国家社科基金选题论证》的学术会议。本次会议由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光主持,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教师们积极参与。

会议伊始,胡光副院长代表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对任海涛教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随后,任教授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分析了当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趋势,并强调了选题的重要性与论证的严谨性。任教授建议申请者需要充分了解指南、结合个人研究领域、评估研究条件、细化选题论证、撰写选题论证报告、接受专家评审与修改,并最终确定选题。这一过程有助于确保所选课题具有重要性、创新性、可行性和学术价值,提高申请成功率。会议最后,任教授结合自己丰富的评审经验,分享了如何精准定位研究主题、构建论证框架、提升项目申报成功率的宝贵心得。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教师们聚精会神,积极互动,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为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在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之路上提供了有益的指引。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将继续以“科研兴院”为主旨,推动学院良好科研氛围的形成,有效提升广大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水平,切实提高项目中标率,推动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学院发展与学科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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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晚间,任海涛教授再次应邀,在模拟法庭开展了题为《交叉学科研究方法论——以教育法研究为例》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于庆生主持,吸引了百余名师生的积极参与。

讲座开始时,任海涛教授首先带领大家回顾了中国教育法学的历史发展,并强调了教育法学的实践性、本土性和领域性三大特点。他指出,教育法学作为领域法学,与民法、刑法等部门法有着紧密的互动关系。在学科体系构建方面,任教授详细介绍了《教育法学导论》和《教育法学分论》的体系逻辑,并强调了新时代教育法治热点问题的重要性。此外,任教授还通过一系列典型案例,如“肖涵案”“齐玉玲案”等,展示了教育法学在解决实践问题中的重要作用。他强调,中国教育法学研究应以全面角度看问题,既要关注教育领域内的法律问题,也要与其他部门法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法治事业的发展。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观点新颖,为与会师生带来了深刻的知识启迪。此次讲座激励同学们努力将所学知识转化为推动学术领域进步与发展的实际行动,为构建更加完善的教育法学体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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