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出在本学科科学领域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我院相关科学研究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3、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4、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在本院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以下称“简章”)的各项报考条件,硕士阶段应为报考专业相关科学领域。
四、报考导师
考生在报考阶段需填写“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拟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00至12月26日16:00,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受理其他报名方式),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中各项要求。
报名网址:/ecnu/smu_yjszs-ks/logon?zsxm=3(路径: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博士报名)。
报名提示:1: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邮箱和手机号务必准确无误,否则后期无法接受考核的邮件通知。2:缴费完成后报名才成功。
(二)提交电子版材料要求和内容:
1:所提交的材料需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本文件的要求以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
2:提交前,请务必仔细核对和检查电子版材料真实且无误,不支持退回二次修改。
3:无需寄送纸质版,仅需在系统上传电子版材料。
4:电子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如因提交信息错误、延误提交时间导致无法提交、报考费支付超期等考生自身失误导致的无法接受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内容包含如下:(注:请将以下1-5材料检查确保无误后,合并成一个电子版PDF文件,再上传)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已硕士毕业并(或)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或)硕士学位证书(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境内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且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后本人签名。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应为中文或英文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3)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无指定格式要求]。
(4)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5)其他科研背景相关材料,可包含以下内容(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准备材料即可):a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b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c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d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注:每位考生需要2封专家推荐信:报考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申请人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即可,请考生注意:和专家保持联系,提醒专家及时在线反馈,勿超过系统截至时间)。
六、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院系所申请考核工作细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一般在2025年1月17日前完成。考生可自行在系统查看报考资格审核环节的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一般在2025年3月上旬前完成。
2、专业资格审核时,所有学科按报考专业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
3、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意向导师”仅作为参考,实际录取要受导师限招生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取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拟录取导师。
4、专业资格审核成绩量化细则如下(总分100分,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最低分数为60分,即低于60分不可进入综合考核审核环节。考生可自行在系统查看专业资格审核环节的结果):
(1)本科、硕士阶段学术背景(10分);
(2)本人从事与报考专业(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10分);
(3)外语水平(10分);
(4)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35分);
(5)科研、创新潜力(35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1、此项考核将在综合考核前进行。
2、考核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预计安排在2025年3月-4月。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会提前用邮件通知考生,预计在3月中旬左右会发送到考生在报考系统中提交的邮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邮箱和手机号务必准确无误,因邮箱错误原因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综合能力等。
3、综合考核归并为外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满分300分,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时按照报考专业录取,即在同一专业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核形式:线下考核(除非特殊情况,将会变动为其他形式考核),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综合考核开始前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5、系统报考填入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此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导师。
6.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因招生政策变化等情况,上述综合考核的科目和形式可能将作适当调整。
七、公示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注意:拟录取公示后,请考生务必持续关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陆续发布的政审、调档等信息,并按时间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勿影响后续开学及报道等事宜。
八、联系与监督及复议
咨询与联系方式:王老师,wangtingting@chem.ecnu.edu.cn
建议、投诉: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董老师;rdong@psy.ecnu.edu.cn(非事务沟通邮箱)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54344721,yjszs@admin.ecnu.edu.cn
研究生院,电话:021-54345003,邮箱:dean@yjsy.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