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室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我院/室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下设各工作小组和专业复试小组。
 
三、分数线、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达到学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附后)。
招生计划(即招生人数,不含推免招生录取人数)如下:
学科
研究方向
统考招生计划
备注
070501 自然地理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1
 
0707 海洋科学
01 物理海洋学
5
 
02 海洋化学
6
含海南办学专项计划2
03海洋生物学
7
含海南办学专项计划2
和交叉学科专项计划1
04 海洋地质
7
含海南办学专项计划1
0713 生态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含海南办学专项计划1
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4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1、复试方式
我院/室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
我院/室复试时间初步为3月21日至3月31日间,复试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具体日程安排我院/室将邮件发至复试考生。
 
五、资格审核
复试前,我院/室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请考生在3月21日上午8点前按照如下要求,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ecnu/smu_yjszs-ks/logon?zsxm=2,以下同),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材料。材料包括:
1、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学籍学历证明。
具体要求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其他补充材料:
(1)本科学习成绩单(有院系或校教务部门公章);
(2)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校级以上获奖证书(若证书丢失可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院系公章);
(3)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等);
(4)毕业论文(设计)摘要及其他能反映考生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
(5)个人简历(包括个人主要信息、经历、报考专业、本科主要专业课程及成绩、参加各类科研相关项目经历及个人贡献、重要获奖、已有成果、毕业论文简介等,一页纸以内)。
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以上材料,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
 
报到时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查验。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我院/室各专业复试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方面的考核:
1、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其中翻译50分(笔试),口语听力50分(面试);
2、综合能力考核:满分400分,其中自然地理学、生态学、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专业为面试形式,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海洋科学专业笔试150分、面试250分,笔试内容详见我院/室公布在我校招生目录中的复试笔试范围,面试内容同其他专业。
3、本科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为:科目一湿地生态学、科目二恢复生态学。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即为复试不合格。
4、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外语能力考核成绩(即复试满分为400+100=500)。
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
我院/室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调剂复试
我院/室各专业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进行排序,海洋科学按研究方向排序,其他专业按学科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院/室“海南办学”专项和“学科交叉”专项将根据以上总成绩排序规则,在相关学科中从高到低征求考生意向进行录取,若一志愿复试未完成各专项计划,可能组织二轮复试;具体安排另行提前通知。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相关信息参照《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重视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等。
我院/室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电话:021-54836042
联系人:金老师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电话:021-54836015
联系人:童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