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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日期:2024-06-16    浏览:

为做好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下称港澳台)招收研究生工作,确保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1号)等文件精神及《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招生质量,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学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校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报考硕士学位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00分。

报考博士学位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80分。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6月21日-6月23日期间。(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地点:海淀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

考生复试报到和考核(综合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院制定并公布,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报考学院网站的后续通知。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补复试。

各学院复试通知链接如下:(持续更新中)

法学院:/cupl/smu_fxy/info/1084/14264.htm

民商经济法学院:/cupl/mu_msjjfxy/info/1045/9258.htm

刑事司法学院:/cupl/mu_xssfxy/info/1008/9583.htm

国际法学院:/cupl/smu_gjfxy/info/1016/9133.htm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cupl/smu_zgxy/info/1012/7029.htm

商学院:/cupl/smu_sxy/info/1044/11282.htm

中欧法学院:http://www.cesl.edu.cn/info/1274/9317.htm

(三)复试报到

考生应按各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校外考生入校参加复试须出示初试《准考证》。学院将在复试报到时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复试报到时或面试前进行面试次序抽签。

    复试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

1.初试《准考证》1份。

2.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

3.个人简历(格式自拟)1份。

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5.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应届在读证明原件,以及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按时毕业的证明原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已获学士学位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应届在读证明原件,以及由学校本科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按时毕业的证明原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原件1份。

7.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1份。

8.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1份,报考硕士考生800字左右,报考博士考生1500字左右,用中文或英文撰写。

9.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文章目录及摘要等,其他学术成果参照复印。)

以上材料中,重要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交验后返还考生,复印件交学校留存备查,不再返还考生。

参加综合面试,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四)复试费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100元复试费。考生可以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支付复试费,也可以关注“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报名缴费。电子缴费凭据可在缴费系统中“已缴费查询”功能中查看。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考生所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用户名:考生编号    密码:000000


五、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包括:资格审查、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资格审查

各学院复试时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考生提交的各类证件材料,核实考生身份,以及审查是否符合我校研究生报考条件及复试条件。对于审查不合格者,不准许参加复试,已参加复试并取得成绩者,成绩无效。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一般包含专业课面试、外国语面试,具体由各学院制定并公布。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中加强对考生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的考查。

通过考生前置学习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术/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六、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比例组成。综合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

总成绩 = 初试总分/1.5*40% + 复试成绩*60%;

七、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硕士考生拟录取名单原则上按照同一复试专业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博士考生拟录取名单原则上按照同一导师名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后,学校将尽快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未达到所报考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不再组织调剂专业复试。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在入学体检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按要求取消入学资格。

九、考风考纪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复试。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按照《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附件3)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相关情况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信息公开

我校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将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十一、咨询及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10-58908070。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专用监督举报电话:010-58909069。

十二、如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十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附件1: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复试考场规则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2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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