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以及二年级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评选依据
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和《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法大发〔2019〕113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进行。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
2019—2020学年度,我校获得国家奖学金名额87名,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四、评选程序
(一)9月23日—9月27日:提出申请
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附成绩单。
(二)9月28日—10月13日:学院评审
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答辩,对申请者的学习、道德品质、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三)10月14日—10月16日: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院内公示
(四)10月19日:报送材料,具体包括: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附成绩单;
2.合格学生名单汇总表(Excel格式):字段内容包括“序号、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学院、专业、成绩排名总人数、成绩排名名次、必修课及格门数、必修课门数、性别、民族、入学年月、联系方式”等信息;
3.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答辩情况、评审结果及本学院初审合格学生的基本情况介绍等。
第2、3项材料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需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10月25日前:复审,提出建议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提出我校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建议名单。
(六)11月8日前:获奖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并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
(六)11月9日—11月13日:公示
审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
五、注意事项
1.成绩的计算不得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通知中所提到的文件、表格均可在校园网学生处网站查阅和下载。
联系人:韦老师、王老师
监督、联系电话:58909139
办公地点:主楼1105
电子邮箱:fadazz@163.com
附件1:各学院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3:国家奖学金评审标准说明
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