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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 数据法学2022年第二季度学术季报

时间:2023年01月12日 12: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数据法治研究院    阅读:

在数字化时代,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以及5G等数字技术日新月异。数据及其运用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政府管理均产生巨大的影响,引发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需要在学理层面进行深入研究以指导数据法治实践,支撑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建设。为了展现数据法的最新研究方向并领会各类学术观点的思考路径,我们整理归纳了2022年第二季度学者们发表在法学核心期刊上的数据法论文,供作参考。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作为数据法学研究重镇,为了更好地推动数据法学的发展,对数据法学的学术热点进行追踪,决定在数据法治研究院公众号创设“数据法学动态”学术季报栏目,以季度为单位汇总整理法学核心期刊上的数据法学文章,简述本阶段的数据法学学术热点,以助各位同仁更好地把握数据法动态。

下面,就本栏目的统计方式进行简要说明:

1.本栏目的统计范围为2022年度第二季度(4-6月)的法学核心期刊与《中国社会科学》(共计25本),分别是:《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比较法研究》《当代法学》《东方法学》《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法学》《法学家》《法学论坛》《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清华法学》《现代法学》《政法论坛》《政治与法律》《中外法学》《环球法律评论》《中国法律评论》《中国刑事法杂志》《行政法学研究》和《政法论丛》。

2.部分法学核心期刊采用双月刊发模式,本栏目参考了知网上的论文更新时间以及期刊公众号发布目录的时间。

3.为方便统计,同时考虑到数据法涉及的领域较多,将数据法分为数据基础理论、数据治理、数据与网络安全、数字技术与智慧法治4个模块。其中数据治理模块又细分为数据权属确认、数据行为规范、数据国际治理3个子模块。

4.由于数据法学这一新兴学科与大量其他部门法存在交叉,部分文章学科边界较为模糊,因此本栏目的归纳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恳请读者朋友们批评指正。

一、概述

2022年第二季度,25本核心期刊的数据法论文共计58篇,较上一季度的论文数量减少约43.69%,具体情况如下:《中国法学》5篇,《比较法研究》2篇,《当代法学》2篇,《东方法学》4篇,《法律科学》1篇,《法商研究》1篇,《法学》6篇,《法学评论》1篇,《华东政法大学学报》7篇,《清华法学》4篇,《现代法学》1篇,《政法论坛》3篇,《中外法学》1篇,《中国刑事法杂志》3篇,《行政法学研究》1篇,《政法论丛》7篇,《法学家》2篇,《中国法律评论》1篇,《政治与法律》2篇,《法学论坛》4篇。

按照上述模块分类(涉及两个及以上模块的不重复计算),2022年第二季度数据法领域发表论文数量最多的领域是数据治理,共计36篇,其中数据行为规范数量最多,共计27篇;数据权属确认7篇,数据国际治理2篇。数据基础理论9篇。数据与网络安全9篇。数字技术与智慧法治4篇。


二、各模块简述

(一)数据基础理论

2022年第二季度,关于数据基础理论的论文有9篇,其中,1篇关于数字时代创新规制的时间逻辑,2篇关于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论之是与非,4篇关于数字技术和法学理论交叉的新型学科,诸如计算法学、数字法学的理论、定位、研究方法、教育模式等,1篇关于数字时代作为价值体系的人权何以重要,1篇关于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的定位与定向。较其他模块和域外的研究情况而言,国内对于数据法基础理论的研究较少。由于数据法涉及的领域众多、内容分散,且我国对于数据法的研究尚未成熟,当前更侧重对实践中问题的直接治理和解决,难以归纳和提出具有普适性的理论框架和体系。

(二)数据治理

1.数据权属确认

本季度关于数据权属确认的论文共计7篇。其中,1篇从数据权益定价的参考因素与方法,数据权益定价的类型区分,数据纠纷中的权益定价,数据领域行政罚款数额的计算几个方面论述数据权益定价规则,1篇认为数据权益分配应当遵循二阶序列式论证规则: 一是公共利益与人格利益一般优先, 二是财产利益分配。1篇针对隐私、信息、数据三者在当下的权利话语中处于混乱无序的状况,提出必须在严格区分权利客体与权利本身的基础上,先对隐私、信息、数据在权利客体面向进行有序呈现,再在三者之上构造个人权利体系的差序格局。4篇关于企业数据、衍生数据、数据产品相关权属的确认和保护。

2.数据行为规范

数据行为规范是数据治理研究的最大热点,共计27篇。其中关于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的论文数量最多,既有宏观制度的理论阐释,也有具体规范的解释与适用探讨。综合来看,本季度大致为算法治理、反垄断与监管、网络侵权、劳动者权益保护等主题,涉及隐私计算、算法责任、平台经济、区块链、司法信息公开、数据交易、数字接触追踪技术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3.数据国际治理

本季度有关数据国际治理的论文共计2篇。1篇关于数字贸易中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法规制,1篇指出我国现阶段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制强调数据安全的维护,与RCEP数据跨境自由流动的原则不符。我国需在国内立法中根据RCEP的相关规则进一步强调数据自由流动的原则、统一相关概念的界定、健全数据分级分类规则、明确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标准,同时扩充“不符措施清单”, 以保证我国数据跨境流动规制措施在RECP规则下的合法性。

(三)数据与网络安全

本季度关于数据与网络安全的论文共计9篇。在基础问题上,本季度论文主题涉及敏感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网络犯罪相关理论;在具体问题上,本季度论文主题涉及干扰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司法认定、海量数据的多元化证明机制研究、财产性数据的刑法规制与价值认定、一种新型财产侵害即算力盗用、元宇宙空间犯罪刑法规制的新思路、信息秩序法益视野下网络公关犯罪的完善路径等。

(四)数字技术与智慧法治

本季度关于数字技术与智慧法治的论文共4篇。其中1篇主题涉及互联网法院的运行模式、量化评估及其理性对待;1篇主题涉及远程异步审判的程序正当性,1篇涉及新一代法律智能系统的逻辑推理和论证说理,1篇主题涉及大数据证据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