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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王天铮:法院微博更应注重构建公共关系

穆玉婷 发布时间:2014-10-20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刘子倩 文/卫雨睛

    7月11日,包括济南中院在内的十家法院,荣获了首届“法院微博学院奖”。这个没有官方和商业色彩的奖项,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传播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中国政法大学信息安全网络犯罪“智库”研究团队联合主办。

根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2013年的数据,中国的政法微博数量已达2.4万个,多以公安微博为主,其中法院微博只有1120个。自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开通微博之后,法院微博发展速度迅猛,在推动司法公开方面作用显著。然而,在新媒体环境下,审判机关应该如何利用自身优势运营微博,如今的法院微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哪些障碍,如何利用微博提升法院对重大、敏感法治事件的舆论疏导作用,为此,《中国新闻周刊》专访了本次奖项的主办方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学专业主任王天铮。

    “确实会有一些地方法院有抵触情绪”

    中国新闻周刊:作为政务微博的中坚力量,政法微博数量仍持续增长,而法院微博又是政法微博中的一部分,中国政法大学是出于何种考虑,专门设立“法院微博学院奖”?

    王天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高级法院在去年11月底前开通微博,基层法院微博由高级法院统筹推进。在今年春季的教学科研中,我们几位老师和学生都不约而同地关注到法院微博,可以肯定的是,法院微博确实有助于推动司法信息公开,推动公正司法。但也发现行政力量推动下开设的一些法院微博确实令人堪忧,例如缺少原创内容、缺少专业内容、更新速度慢、几乎没有任何互动等等,这样的微博给法院形象加分还是减分呢?是否切实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呢?在我们平时调研中发现,即便我们认为做得很不错的法院微博,他们的工作人员也很焦虑,尽管兢兢业业地发布信息、策划活动,但仍不确定是否有好的传播效果。目前,指引法院微博工作的是一些考核指标,除了系统内考核指标,还有市面上一些政法微博影响力的排行榜,我们看完这些评估指标的感受是,这些指标更侧重通过技术手段能完成的量化指标,例如粉丝数、评论数等指标,但还较为单薄,缺少对内容、形式、品牌等多方面的评估,缺少系统性和指导意义。我们几位新闻传播学的专业教师和法学的专业教师就想能为法院微博建设作点什么,促使那些还在起步阶段或者还处于茫然状态的法院微博尽快找到微博运作的方式方法,也可以说是提供可参考的路径选择。于是我们创办了法院微博学院奖,这个奖项不受行政、商业力量干预,也没有任何外来人财物力的资助。

    中国新闻周刊:法院微博更强调公开透明,如何来量化一个法院微博指标,遴选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王天铮:我们经过多次探讨,从法学和新闻传播学角度列出指标,再听取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最终形成由6大类36项指标构成的评估指标体系。6大类一级指标分别是微博内容、微博形式、微博品牌建设、微博热度与互动、微博主要功效和团队建设与管理机制。而后请专家们对各个指标的权重进行打分,也就是对各个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序。例如我们的一级指标中,微博功效占到了40%,这包括提升公众对司法权力的信任和尊重程度,引导重大事件和热点事件舆论能力等。对于微博的发布内容,专家们特别看中专业性、原创性和本地性。我们团队统计了入选法院4、5月的所有微博,逐条分析它们的专业性、原创性等,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工作量。参与本次评选的有23位专家,包括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等10所知名高校的法学院院长和浙江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知名高校的新闻传播学专家。

    中国新闻周刊:刚才你提到通过行政命令来开微博,但地方法院似乎对新媒体很抵触,并不积极,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王天铮:确实会有一些地方法院有抵触情绪。他们的逻辑是粉丝少、掉粉丝都不算是坏事,被大家关注反而有风险,怎么才能不被关注,就是不用花力气建设微博。

    不自信就没有他信。应付了事与主动管理会有明显不同的结果,一个是力求不出差错,另一个不仅推进公正司法,而且与民意互动,构建法院良好形象。

    “如果总是站在宣传视角上考虑问题,公众未必每次都接受”

    中国新闻周刊:你认为应该如何才能运营好一个法院微博?

    王天铮:新媒体环境下,最为急迫的是转换思维方式,如果总是站在宣传视角上考虑问题,公众,尤其是年轻人,未必每次都接受,你在双向沟通的平台上做单向推送的事情,传播效果不会好,但从与公众建立公共关系上着手,通过有效沟通交流建立认知、理解,乃至情感的纽带,通过讨论达成共识,这是被新媒体环境下的公众接受和认可的。

    我们团队刚做完北京市司法公信力的调查问卷,调研时发现文化层次不高、年龄较大的人通常希望法院微博要有亲切感、内容通俗易懂,而文化层次较高的中青年人只希望法院公正公平审理案件,保持严肃公正的形象。转型期社会不同群体对法院有不同的期待,所以,现阶段法院微博,可以构建亲和力,但不要迎合公众;可以严肃,但不要拒人于千里之外。最重要的是,法院微博存在的核心意义是司法公开、沟通民意。

    中国新闻周刊:你觉得现在法院微博还存在着哪些问题?

    王天铮:除了刚才提到的转换思维外,现在主要的问题包括:第一,微博运营人员数量少、专业能力有待提高,我们在已有调研中发现,很多法院都是1-2个人负责全院的宣传工作,人力有限的情况下很难指望出精品,同时,现有人员缺乏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基本的新闻传播技能,各法院也缺少对这些工作人员的基本技能培训。第二,缺少内容管理、人员管理、危机应对、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度建设的短板就造成了发生热点案件、突发危机时微博失声,无法应对,只求发生更大的事盖过这件事,但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形象势必会受到影响。第三,微博内容缺少专业性和本地性,个别法院总是评价和分析其他地区的案例,几乎不公布自己审理的案件信息,网民看不见你自己审的案子,就有理由质疑你审理的案子是否公正。第四,模仿跟风严重,比如某个微博做得好,从形式到内容都去模仿,例如早安贴、晚安贴、法官文学、法官书法摄影等栏目,因为他们觉得这种模仿是安全的,不会犯错误。

    中国新闻周刊:如何避免这种模仿,激发政法微博创新呢?

    王天铮:我个人认为需要从顶层设计到基层执行,都转变法院宣传的思维观念,注重在公共关系建设的框架下进行司法公开、民意沟通、法院形象建设等的创新,这样的创新才是有意义的,也是有效和持久的。要注意制度偏向哪里,基层工作就会偏向哪里。如果法院微博工作的考核指标没有对原创内容、专业内容的考核,那怎么指望所有法院都重视原创的、专业的内容,毕竟原创是存在着风险的,但网民却最想看到原创的内容。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是非常有效的创新动力,而基层自发的创新通常更有效,比如广东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公众对知情权、监督权的要求较高,广东省高级法院的官方微博就特别注意内容的原创性、专业性,经常发起话题与民意沟通。

    “法院微博对公众的影响更为多元化”

    中国新闻周刊:政法微博已进入平稳发展期,它对政策、公众参与、媒体等诸多方面有哪些影响和推动?

    王天铮:微博的特性决定了它是汇聚网络民意的平台,比如嫖宿幼女、劳教等问题,都是微博担任了汇聚网络民意的平台,但不意味着微博汇聚了所有的民意,毕竟我国使用微博的群体仅仅是总人口的一部分,所以政策的出台会考虑到微博平台上的民意,但不是绝对。法院微博对公众的影响则更为多元化,通过以案说法等栏目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庭审直播传递案件审判信息,促进司法公开;通过发起话题,让网民在讨论中思索法律的价值等等。对于媒体来说,它直接成为媒体权威的消息来源,使信息传递更为快捷。

    中国新闻周刊:法院微博推动司法公开作用明显,但微博直播或日常发布的边界在哪里?

    王天铮:不同案子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总原则是不要在宣判前公布任何影响法院审判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的案件要按法律规定处理。除此之外,类似恐怖活动、暴力事件等,也要谨慎处理,防止示坏效应。

    中国新闻周刊:一个优秀的法院微博又该如何与公众沟通,避免沦为空洞说教?

    王天铮:除了刚才所说的,优秀的法院微博还应注意优化配置线上和线下所有的资源,与大众传媒、舆论领袖等协同工作,例如线下新闻发布会,线上直播,大众传媒协同报道传播。法院微博要在公关的框架下,站在公众的角度来思考如何传播、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问题。比如北京一中院定期邀请市民来法院参观,参加庭审,与市民座谈,这比你直接告诉他审判多么公正、法官有多辛苦更为有效。

    中国新闻周刊:你如何看待法院微博未来的前景?

    王天铮:法院微博发展速度迅猛。从2010年的探索阶段,到如今蓬勃发展,部分法院处于成长期,部分法院处于发展期,都相当大程度地为提升了司法公开的力度,也有效地促进了公正司法。可以说,一年前的薄熙来案微博直播让中国大部分人认识了法院微博,它给公众上了一堂普法公开课,也让公众更真切地感受庭审的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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