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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作者:社保中心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6日 17:19点击数:

服务事项名称

事业编制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服务事项类别

审批类服务事项

服务事项描述

入职中国政法大学之前曾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或其他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教职工,可以联系人事处社保中心,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办理科室及地点

人事处社保中心 昌平办公楼B210

工作人员及电话

A

潘燕妮 58909108

B

刘学超 58909693

分管领导及联系方式

黎  洋 58909566

1.事业编制教职工本人提交《个人权益记录》。

2.人事处社保中心接到《个人权益记录》材料后,审核人事档案信息,与《权益记录》进行核对。

3.对符合转移接续要求的的教职工,通知本人提交《参保缴费凭证》,由人事处社保中心审核无误后,向央保中心提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1.《个人权益记录》。

2.经人事处审核后,如符合转移接续政策要求,通知本人提交《参保缴费凭证》。

预计

办结

时限

人事处接到教职工提交的材料以后需要核实人事档案信息,如审核通过,则当月可以向央保提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央保经办窗口期为每月5-25日,如遇系统关闭则下月办理。

常见

问答

一、请问哪些人可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答:入职中国政法大学之前曾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或其他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教职工。

二、请问个人权益记录如何开具?

答:

1.登录网址: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ggfw

2.选择个人登录,登录方式: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

3.在“个人服务”“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查询”板块中,选择缴费起始日期,缴费截至日期,点击【查询】。

4.查询成功后,下方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社会保险缴费信息,可点击下载打印生成pdf文档。

三、请问参保缴费凭证如何开具?

答:

1.如来校前参保地为北京市,请携带身份证件前往昌平区社保中心办理。

2.如来校前参保地为其它省市,各地政策稍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相关

文件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

2.《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

3.《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入工作的通知》(央保函〔20191号)

注意

事项

如个人权益记录与人事档案记载不符,则需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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