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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4:59 阅读数: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我院接收推免生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安排

专业

时间

地点

民商法学

923日(周一)

上午10:0012:00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0925

经济法学

923日(周一)

上午10:0012:00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0926

诉讼法学

923日(周一)

上午10:3012:00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092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23日(周一)

上午10:3012:00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0923

知识产权法学

923日(周一)

上午10:0012:00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0923

社会法学

923日(周一)

上午10:3012:00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0911

法律(法学)(含财税法、金融法、社会法方向)

923日(周一)

上午10:0012:00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0911

注:请按照我校《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须携带的证件和资料如下:

1)《申请免试攻读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原件(报名系统中下载,须按表中要求签字盖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教育部学信网下载(http://www.chsi.com.cn/);

4)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原件(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托福、雅思等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非必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8)复试通知书(报名系统中下载);

9)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携带《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无特殊说明,以上材料默认要求提供1份。

二、 复试安排

专业

专业课笔试

综合面试(专业课面试和外国语面试)

民商法学

时间

923日(周一)

18:3020:30

时间

924日(周二)14:00开始

地点

综合楼09250926

地点

综合楼090409050906;备考:综合楼0914

经济法学

时间

923日(周一)

18:3020:30

时间

924日(周二)8:30开始

地点

综合楼09160917

地点

综合楼09260924;备考:综合楼0925

诉讼法学

时间

923日(周一)

18:3020:30

时间

924日(周二)14:00开始

地点

综合楼0901

地点

综合楼09160917;备考:综合楼0919

知识产权法学

时间

923日(周一)

18:3020:30

时间

924日(周二)14:00开始

地点

综合楼0924

地点

综合楼0920;备考:综合楼092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时间

923日(周一)

18:3020:30

时间

924日(周二)14:00开始

地点

综合楼0923

地点

综合楼0907;备考:综合楼0912

社会法学、法律(法学)-社会法方向

时间

923日(周一)

18:3020:30

时间

924日(周二)8:00开始

地点

综合楼 0920

地点

综合楼0923;备考:综合楼0922

法律(法学)-财税法方向

时间

923日(周一)

18:3020:30

时间

923日(周一)12:30开始

地点

综合楼0922

地点

综合楼0926;备考:综合楼0925

法律(法学)-金融法方向

时间

923日(周一)

18:3020:30

时间

925日(周三)9:00开始

地点

综合楼0921

地点

综合楼0926;备考:综合楼0925

注:

1.所有考生请于笔试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请携带相关考试证件原件(身份证、复试通知书),以备查验。

2.所有考生请于面试前30分钟到备考室抽签、候考,请携带相关考试证件原件(身份证、复试通知书),以备查验。

3.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若因考生未按时到达候考教室造成考生错过抽签,视为考生自愿服从学院现场安排的面试顺序。

4.考生应于复试前登录系统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地址及指南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推免生报名系统-信息查询-心理健康测评。

、招生咨询及相关事宜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电话:010-58908189,张老师

联系邮箱:msjjfxyxly@126.com

四、复试名单见附件

五、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其它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详细信息请见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

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cupl/mu_yjsy/info/1020/11870.htm


   公布名单.xlsx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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