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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校举办教育培训班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0:00 阅读数:

根据《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意见》和《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校选学式教育培训制度》,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校将举办第三期教育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培训面向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党支部书记、委员及学生党支部理论学习导师。具体参加培训的人员情况详见附件1。

二、时间和地点

昌平校区(全天培训)

时间:2016年5月21 日(周六)上午 9:00开始,下午2:00开始

地点: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层学术报告厅

学院路校区(半天培训)

时间:2016年5月28日(周六)下午 2:30开始

地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二层学术讲堂

各年级办负责签到。

三、讨论交流

5月21日-6月5日,各小组围绕培训内容组织讨论交流,小组负责人提前将讨论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告知各年级办公室,要求各年级办公室负责人参加小组讨论并予以指导。各小组讨论内容写入《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校讨论记录表》中(附件2)。

四、考核评价

1、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本人提前向各年级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各年级办公室将请假情况汇总提交分党委审批。

2、学员须按时到课,不得迟到、早退,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获得批准以及严重迟到或早退的,均按缺勤处理,一经发现,取消培训资格。考勤情况将作为党员发展的重要考核标准和各项评优的考核条件。

五、车辆安排

学院将安排从研究生院到昌平校区的接送车辆,具体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六、组织工作

各年级办公室负责统计参加培训班的学生名单,正式党员与预备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入党积极分子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小组,指定小组长。各年级办公室将名单(签到表)(附件3)电子版及请假情况汇总说明于5月12日前交分党委,小组讨论记录及现场签到表统一收齐后,于6月10日前报分党委。各年级办公室负责打印签到表并组织考勤。小组长协助做好考勤和组织小组讨论工作。

附件:

1、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校培训人员范围

2、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校讨论记录表

3、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校学员名单(签到表)(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委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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