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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提交的通知

发布人:宋歌           发布时间:2016-03-22        点击量:

各位同学:

根据校教务处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现将2015-2016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提交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交时间:

截止至3月28日(星期一)。

二、提交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本科生毕业论文终稿5份,其中4份署名,1份匿名。

论文格式要求参见附件1和附件2,请严格按照格式进行排版避免造成打印浪费。匿名的纸质版要求隐去本科生及指导教师相关信息,包括封面、结论、致谢中均不得出现,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2.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3.《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

控制表见附件3,要求指导教师至少对学生论文初稿、修改稿、定稿进行三次指导和批注,撰写论文评语并统一记录在《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中,不能仅仅填写“同意”。

4.《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分表》

评分表见附件4,指导老师根据不同论文体裁(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毕业设计、调查报告)的评分标准评定论文成绩。毕业论文成绩采用等级制,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二)电子版材料:

1.《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要求指导教师意见必须填写;

2.《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要求指导教师意见必须填写;

3.本科生毕业论文终稿电子版2份,其中匿名1份,署名1份

以上材料,每人将其整合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按照“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文件夹中署名论文在文件命名时加后缀“(署名)”。

三、提交方式:

本科生毕业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由所在本科生论文指导小组组长收齐后将本小组成员的材料一并提交到国际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楼B423)。

请各位同学务必严格按照学院要求的时间进度和材料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以免影响论文成绩。

四、论文质量控制:

(一)学校对毕业论文质量控制

学校将在毕业论文撰写和指导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原创性检查,对发现有抄袭的论文将做出严肃处理。

对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的,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抄袭、剽窃不超过论文全文10%的,责令修改论文一周后答辩;

2.抄袭、剽窃占论文全文10%—20%的,根据抄袭、剽窃性质,酌情给予责令修改论文一周后或延期一学期答辩的处理;

3.抄袭、剽窃占论文全文20%以上的,根据抄袭、剽窃性质,酌情给予责令修改论文延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答辩的处理。

学生对抽查结果认定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复议。

(二)毕业论文质量检查结果的公布及后果

1.学生凡被查出过抄袭行为的,经责令重写后,无论写作水平如何,其成绩只能为及格或不及格;

2.学生重写后仍然存在抄袭行为的,按考试作弊论处,其毕业论文成绩以零分计,并参照《中国政法大学考试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国际法学院

                     2016年3月22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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