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教职工申报、所在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2021-2022学年第1次会议审定、拟立项项目公示等程序,按照择优立项的原则,共评选出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34项,现予公布。立项项目每项资助人民币20000元,分两期拨款,第一期50%经费立项时拨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申报书的规划认真开展工作,科学合理使用资助经费,深入探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推动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各单位应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开展工作提供支持,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项目工作。学校将对立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并将公布相关结果。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