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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09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753日视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切实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创新,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建设,完善研究生课程结构,优化“五大课程群” 体系,提升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实效,提高研究生课程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结合研究生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建设原则和内容

(一)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的目的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支持、鼓励广大研究生任课教师积极参与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质量,通过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来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

(二)研究生精品课程应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教学方法特色鲜明、符合专业教育要求;拥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立体化的系列精品教材;教学手段先进,广泛使用现代教育技术,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课程思政与育人效果突出;具有科学的考核方法;建成高水平的、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和科学现代的教学管理体系;能满足学生自主化学习、个性化学习需求;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代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三)研究生精品课程依托专业进行面向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展开。入选研究生精品课程的应为各自专业最具代表性的课程。法学每个二级学科专业,应建设不少于1门的研究生精品课程,法学以外每个一级学科应建设不少于2门的研究生精品课程。

二、精品课程申报范围

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

三、精品课程申报条件

(一)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较高,授课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原则上应与自身研究方向一致。教学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团队成员教学科研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二)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符合本学科主要研究成果的要求,同时兼具教师个人风格,体系结构合理,能充分展现我校特色。

(三)教学资源丰富。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精品课程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四)教学手段与方法先进,课程教师应熟练掌握并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技术,积极开展研讨式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调动学生思考的主动性。

(五)教学效果好,所讲授课程应受到广大研究生和评审专家的普遍认可。

四、精品课程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课程负责人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上报所在学院。

(二)学院推荐。由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向研究生院提出推荐意见。

(三)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评选时坚持质量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督导评教、学生评教的成绩来进行。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建设课程,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的研究生精品课程。

五、工作安排

(一)研究生精品课程应确定课程负责人,由课程负责人组织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并提供精品课程和支撑课程的教学大纲及参加人员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申报时间:202179-2021720日。

(二)申报课程需要在学科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学院出具推荐意见后,于2021722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总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邮箱:peiyangban@126.com纸质材料待秋季学期开学后提交,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研究生院复核申报资格并组织评审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资格、申报项目的有关内容是否符合精品课程范围及要求等进行复核,并组织评审,择优确定10门左右精品课程入选项目并予以资助。

(四)公示和公布

评审结果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任何人均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异议,异议需针对拟立项项目提出。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异议。

公示期满后,研究生院将发文公布获得资助的精品课程项目。获准立项的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周期内,每学年均需按课程学时授课。

六、经费资助与管理

学校设立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经学院推荐和专家评审确定立项的研究生精品课程,学校按每门5万元的标准,分两期拨款,第一期50%经费立项时拨付,第二期50%经费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经费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在课程建设规划所限定的范围内使用,并接受财务部门和研究生院的监督。

七、检查与验收

立项建设1年后,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立项的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合格的拨发后期经费;检查不合格的将停止拨款,给予1年整改建设。整改合格的恢复建设资格,但不补拨相关建设费用;复查不合格则取消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资格,追回建设经费,2年内不能申报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

项课程建设期满前1个月,课程负责人应向研究生院提交课程建设总结报告及成果目录。

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精品课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荣誉证书;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若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取消该课程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计划,2年内不能申报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对通过验收并取得突出成果的课程,将在该课程的后续建设中给予优先支持。

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期内获评为北京市或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免予中期检查和验收。

八、其他

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是研究生教学的中心工作,是学校加强研究生教学,落实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大力加强研究生教育内涵建设,切实加大课程建设投入,深化研究生课程改革,积极建设和培育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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