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队伍

当前位置: 首页 > 导师队伍 > 导师培训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26    作者:学位办公室    浏览:

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

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和学术管理能力,促进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法大发〔202215号 )等文件精神与要求,启动2023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实现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在岗导师定期培训、加强导师日常培训,现将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导师培训中,各单位要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导师培养人才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作为着力点,明确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要把培养人放到第一位,既要做学术训导人,指导和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原始创新能力,更要做人生领路人,言传身教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各单位应好导师培训的档案工作,在导师岗位评聘时,将导师参加培训作为参考。

二、培训对象

2023年新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其他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新聘导师岗前培训

2023年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组织协调,各相关培养单位协助。

(一)培训方式及时间

培训采用线下现场培训会议与线上网络课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线下现场培训会议:2023年新聘研究生导师培训会线下会拟在202310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线上网络课程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开展“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专题网络培训,培训时间:2023926日至20231222日,详见《2023年新聘导师专题网络培训实施方案》(附件1)。

(二)培训内容

新聘导师培训内容包括政研究生教育政策解读与人才培养、研究生导师素养与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工作实务等三个方面内容。

(三)培训考核

新聘导师应按要求参加现场培训会、完成规定学时的网络课程,并提交一篇培训报告,培训报告应结合本次现场培训会和网络课程学习内容,总结本次学习培训的心得感悟以及收获,字数应在2000字左右。经考核合格者取得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暂停2024年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指导)资格,需参加2024年学校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及考核。学校将对导师培训报告开展评优工作并集结成册。

四、在岗导师培训

在岗导师培训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及考核工作。

(一)培训方式及时间

根据学校要求确定培训主题,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举办内部研讨交流会或组织观摩学习等,可分期分批进,具体方式和培训范围由各单位自定。导师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与其他学院联合开展培训工作。各单位在岗导师培训工作应于20231215日之前完成。

(二)培训内容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学习《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规范》《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2025 年)》等文件及有关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的规定;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研讨交流指导研究生经验;聘请相关专家讲解心理健康指导等。

(三)培训考核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核方式。

(四)培训成果报告及考核结果报送

1.各单位应着力提升导师培训成效,培训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优秀经验、举措。20231222日之前,填写《2023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总结表》(见附件2),包括培训负责人、培训主题、内容、培训时间、地点、方式和参加的人数,取得的效果和活动图片、资料及培训工作遇到的困难、意见或建议,并汇总整理形成导师培训工作成果报告提交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将把本年度新聘导师在平台学习情况反馈给各单位,具体导师培训考核工作由各单位负责。考核方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填写《导师培训考核结果报送表》(详见附件3),将全部导师(包含新聘导师和在岗导师)考核结果于1222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五、其他事项

1.在学校集中开展2023年新聘导师培训活动之外,各单位应结合学科特色,加强对新聘导师培训,提升导师学术科研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推进导师团队建设。鼓励各学科发挥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的优秀导师的传帮带作用,针对新增导师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实现精准培训。

2.研究生院将修订《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手册》,作为新聘导师培训学习资料,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人:王鹏昊,联系电话:58908390


附件:1.2023年新聘导师专题网络培训实施方案

2.2023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总结表

3.导师培训考核结果报送表



 研究生院

202392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