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有关人员: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凡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以上,或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绩者,均可根据要求向我校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即: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学位后(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采集指纹信息),本次申请有效期内,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或者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后,申请有效期内,不得向我校提出申请学位。否则,我校有权取消申请人申请学位资格(包括同等学力水平认定所涉及的考试、答辩资格)。
现将2023年下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格审查”)及组织学位课考试安排通知如下,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办理资格审查、参加学位课考试。
一、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间安排
1.“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提交学位申请:10月11日至10月19日
2.“学校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系统”)注册、预约资格审查、科目报考:10月11日9:00-10月19日17:00
考试系统根据学校财务部门信息,自动校验研修班培训费缴费记录。校验通过人员直接进入报考环节,校验不通过人员需上传缴费证明,经学校财务部门核实通过后,方可进入报考环节。
研修班培训费相关证明上传截止时间:10月17日上午11:30
财务部门审核证明材料截止时间:10月18日下午15:00。
3.考试缴费:10月26日-10月30日
4.下载缴费票据:10月26日起
5.打印资格审查预约办理单或考试准考证:11月4日至11月12日
6.现场申硕资格审查、采集指纹及图像:
11月7日(周二)14:00—16:30(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增加场次)
11月8-9日(周三-周四)9:00—11:30、14:00—16:30
11月10日(周五)9:00—11:30
备注:每个时间段安排300人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需提前在“考试系统”内预约办理时间,并按所选时间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未打印预约办理单/准考证或未按预约时间前来办理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7. 学位课考试:
11月11日(四门专业课):8:00-10:00、10:15-12:15、
13:30-15:30、15:45-17:45;
11月12日(两门公共课):8:00-10:00、10:15-12:15。
8.注意事项:
(1)办学单位为培训学院的学员,本次申硕资格审查及学位课考试报名工作,由培训学院统筹安排。
(2)命题范围及考试科目变更:
专业名称 |
原考试科目 |
变更后考试科目 |
会计学 |
法务会计研究 |
会计学 |
法商管理 |
法务会计与风险舞弊管理 |
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管理 |
以上两个专业,本次考试科目变更并启用新命题范围。考试科目及命题范围见附件,请相关考生关注研究生院官网,或“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微信公众号。
二、申硕资格审查程序
1.“全国平台”提交申请
申请时间:10月11日至10月19日
申请网站: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网址:https://tdxl.chsi.com.cn/
此前未参加过申硕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办理清退后计划重新参加申硕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平台进行注册,完成“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否则无法进行现场图像和指纹采集。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电子照片——必须为蓝色底色;
(2)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地区——北京市;
(3)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4)申请学位类型——学术型学位;
(5)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否;
(6)学号及班级——可不填;
(7)院系——办学单位(即报名参加课程研修班学习的学院,请准确填写);
在“提交学位申请”步骤之后,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申请”,申请状态中显示为“已提交”方算完成(绿色字体,详见下图),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关于重新资格审查】
对于因申硕资审有效期过期(五年内未通过全部考试,关于申硕有效期详见本通知第五项第1条时间节点)、逾期未申请答辩及因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包括查重、评阅、答辩)而终止申请程序的同等学力人员,当次申请学位无效,相关人员应主动提交申请,及时申请办理清退手续。未办理清退手续的人员,无法参加重新资格审查。
因以上原因造成当次申请学位无效打算继续向我校申请学位的人员,以及欲变更申请专业的人员,如计划参加本学期申硕资格审查(即重新资格审查),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重新在全国平台按前述要求操作,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申请办理清退要求:
(1)提交方式:发送申请书、身份证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至电子邮箱tdxl@cupl.edu.cn。
(2)申请时间:10月9日至10月13日(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3)清退申请须写明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码、全国平台申请编号(全国平台“申请论文答辩资格”中可查询)、联系方式、申请清退原因、落款手写签字。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命名:申请命名格式“姓名+证件号码+清退申请”,邮件主题与申请文件命名一致。
2、“考试系统”注册、报考及缴费
注册、预约资格审查、科目报考时间:10月11日9:00-10月19日17:00
考试缴费时间:10月26日-10月30日
下载缴费票据时间:10月26日起
打印预约办理单或准考证时间:11月4日至11月12日
申请网站: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考试管理系统
网址:http://tdxl.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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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需在“管理系统”,按顺序完成注册、上传研修班培训费已缴费证明(仅部分考生需上传)、科目报考、考试缴费、打印预约办理单/准考证等步骤。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人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需与全国平台所传照片相同;
(2)系统无法自动查询到研修班培训费缴费记录的学员,将提示上传已缴费证明,经学校财务部门核实通过后方可通过系统完成报考科目、缴纳本次报考费用、打印准考证等后续环节。上传已缴费证明形式包括:课程班缴费票据、缴费截图、银行流水等,JPG格式。
研修班培训费相关证明上传截止时间:10月17日上午11:30
财务部门审核证明材料截止时间:10月18日下午15:00
(3)系统未提示上传研修班培训费缴费证明的考生无需上传证明材料,如后期发现有欠费情况,学校保留追缴欠费的权利。
(4)选择考试科目时可报考0-6门。本次只参加申硕资格审查但不参加学位课考试者,无需进入报考环节,即报考0门;
(5)仅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学位课考试的申请人也要登录该系统,预约办理时间并打印预约办理单。
3、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现场审查时间:
11月8-9日(周三-周四)9:00—11:30、14:00—16:30
11月10日(周五)9:00—11:30
务必按网上预约时间办理,不按时间前来,学校有权不予办理。
现场审查地点:学院路校区正对东门的白色教学楼二层
第一步:申请人交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审核当日现场领取,每人2份,请完整、准确填写。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2份,下载网址:/cupl/mu_yjsy/info/1085/2490.htm。表内各栏按提示填写齐全,不得过于简单,单位须盖章,负责人须签字并填写日期(原件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
(3)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2份(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
(4)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复印件2份(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
A.2008年9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者,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办理时间较长,请申请人及早办理;
B.2008年9月1日之后获得学位者,需提交在上述网站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截屏。
C.国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如未能在资审前取得学位认证报告或查询结果,则需自行打印并填写《个人声明》(详见附件),夹放在表内“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位置。
(5)申请人本人科研成果(不少于3000字)复印件2份。其中书籍类复印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页;杂志类复印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其他成果复印方式比照上述方法。(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原件备查;填写《确认表》内“科研成果目录”页内容)。如科研成果未发表或仅有采稿通知,需在申请学位答辩资格之前提交正式出版刊物,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6)结业证复印件2份(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如未获得结业证,需在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之前获得,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7)选修课程成绩单原件2份(向培训学院咨询领取,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由培训学院签发,须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如尚未获得该成绩单,需在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之前获得,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第二步:采集申请人指纹与图像。
第三步:指纹与图像采集后,现场打印《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2份),申请人核对无误后抄写“本人承诺”、签字,学位办签字、盖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
第四步:资审结束,申请人自行妥善保存两份《确认表》,在将来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时提交审查。
如申请人不参加本次学位课考试,则在现场资审结束后即可离校(或离京)。
三、学位课考试
1.申请考试人员资格
(1)已通过申硕资格审查且在5年有效期内的学员。
(2)参加并通过本次资格审查(含重新资格审查)的学员。
(3)参加我校申请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课程学习且已按要求缴纳培训费。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0月11日9:00-10月19日17:00
报名网站:考试系统
网址:http://tdxl.cupl.edu.cn。
学位课考试共计6门,包括2门公共学位课(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与4门专业学位课。报考学员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考试门数,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详见附件。
注意:报名考试专业需与“全国平台”上申请学位的专业一致,否则考试成绩无效。如需更正专业,须申请办理清退,重新资格审查。
3.收费标准
(1)2017年1月1日之后申请资格审查(含参加本次重新资审)的学员,在进行资审时一次性收取2000元培训费。本费用有效期为:自资格审查之日起五年,如五年内被取消申硕资格,有效期自动终止。有效期内参加学位课考试(含补考)不再另行收费。
(2)2017年1月1日前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学员,学位课考试每科目收考试费300元。
4.支付操作说明
进入考试缴费模块,扫描“校园统一支付”二维码,登录缴费。
用户名:缴费编号(通过报考系统主页左侧基本信息栏目内查询)
密码:身份证后六位(末尾如遇字母请大写)
如确认缴费编号和身份证后六位正确,仍提示错误的,请尝试输入密码“000000”。
特别注意:报名缴费时间截止后即使缴费成功也无法安排考场,即无法参加本次学位课考试。
5.考试
申请考试人员持身份证及准考证,按时到学院路校区参加考试,具体考场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注意:如申请人已通过资格审查且在5年有效期内,即:本次仅参加学位课考试,不参加资格审核,则无需预约资格审查办理时间,无需提前来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网上报考并完成缴费后,直接持身份证及准考证,按时到学院路校区参加考试即可。
6.注意事项
(1)考试专业学位课(4门)和公共学位课(思想政治理论)均根据命题范围命题,请考生下载命题范围进行复习。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不提供命题范围,请相关考生自行进行复习准备。
(2)考试题型一般为简答、论述或案例分析,部分科目包含名词解释(外语为翻译),考试方式均为闭卷。外语考试可以携带纸质外语词典。
(3)满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时严禁携带和使用手机、电脑或其他书籍资料,严禁抄袭,严禁替考,违者考试成绩以零分计,情节严重者撤销其考试与学位申请资格。
7.成绩查询与异议处理
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另行通知。
四、特别提示
考虑到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工作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对档案材料的审查要求越来越严格、规范,自2019年下半年起,我校将为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提供两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申请人获得学位后,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转交工作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以前只有一份,由学校存档)。首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请申请人按要求准备两份相关材料粘贴在《确认表》中;之前参加过现场资格审查者,可现场再领取一份《确认表》,按要求粘贴相关材料。
五、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相关注意事项
1.时间节点(以下时间要求须同时满足)
(1)申请人自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审)至通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应不短于2年;
(2)自申硕资审之日起5年之内必须通过全部全国统考和校内课程考试(国家统考2门、学位课考试6门和各培训学院负责的培养方案内的其他课程考试);
(3)申请人自通过全部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后的1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
2.材料保存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为申请人来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并获资格审查通过的唯一依据,也是通过全部考试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重要材料,申请人须妥善保存并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向答辩学校提交。
3.相关网站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同等学力人员申硕》板块
/cupl/mu_yjsy/
(2)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
(3)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考试管理系统(仅在学位课报考期间临时开放)
http://tdxl.cupl.edu.cn
(4)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微信公众号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考试时间安排
2.个人声明
3.指纹及图像采集流程
4.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课考试命题范围